索引号: msqrmzf-2023-00821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个转企”激励奖励相关举措的公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1-15 成文日期: 2023-11-15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个转企”激励奖励相关举措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5 09:23:41 【字体:


明山区2018年——2022年“个转企”市场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本溪市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有关范围和政策的通知》(本政办发〔2018〕78号)及《中共明山区委 明山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本溪市委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个转企”激励奖励的相关举措,现公告如下:

请2018年——2022年办理“个转企”的市场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现为存续状态)于11月30日前到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个转企”激励资金相关事宜。

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方式:

北地市场监督管理所:42899259

明山市场监督管理所:44841926

新明市场监督管理所:44831220

高峪市场监督管理所:44526615

卧龙市场监督管理所:44638339


 

明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