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4-00261 发布机构: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明山区分局
信息名称: 龙山泉40万千升精酿啤酒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4-17 成文日期: 2024-04-17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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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泉40万千升精酿啤酒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17 13:18:2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龙山泉40万千升精酿啤酒生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牛心台街道办事处下牛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啤酒生产能力40万千升及配套设施建设,包括酿造单元、包装单元及其他附属设施单元,包括原料处理、糖化系统、发酵系统、过滤系统、包装系统、公用工程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原料存储等部分。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MnmOuR-Skd4csYaOq12-w?pwd=kde2提取码:kde2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或向本公示指明的联系方式通过书面、面议等方式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厂区附近区域内居民、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途径:①信函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4环保产业集聚区

②电子邮件地址:850829117@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本溪龙山泉啤酒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4-44715800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牛心台镇滨河南路2058号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辽宁环保集团辐洁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24-67983503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34环保产业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