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4-00404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明山区2024年度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8-12 | 成文日期: | 2024-08-1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明山区2024年度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公共就业主要业务经办规程(1.0)版的通知》(辽人社规〔2024〕2号)和《关于做好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本人社〔2022〕50号)文件规定,经学校初审上报,明山区人社局复核,确定2024年度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共3所学校114人符合条件,补贴资金合计136,800元整,公示名单见附件。
补贴适用对象:
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辽宁省内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毕业生(每个符合条件的学生)
1. 低保家庭毕业生;
2. 脱贫家庭毕业生;
3.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所在家庭毕业生;
4. 特困人员毕业生;
5. 残疾人毕业生;
6. 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
7. 烈士子女毕业生;
8. 孤儿毕业生;
9.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补贴标准: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200元,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生不累计发放。
本次名单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本溪市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举报电话:43214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