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5-00173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明山生态环境分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征求与《本溪万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头道沟铁矿地下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二次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2-27 | 成文日期: | 2025-02-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征求与《本溪万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头道沟铁矿地下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现将《本溪万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头道沟铁矿地下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JE5pC0HIhEyznjhq7J6Vg?pwd=9snr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现场查询,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卧龙镇头道沟。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寄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和要求。
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卧龙镇头道沟。
电话:024-44815788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