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5-00205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本溪市明山区英才幼儿园更换法人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3-10 | 成文日期: | 2025-03-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本溪市明山区英才幼儿园更换法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园管理条例》、《辽宁省幼儿园办园标准》、《本溪市个体幼儿园所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幼儿园主动申请,明山区教育局评审组全面评估,本溪市明山区英才幼儿园,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26-19栋-1-3层1号 。符合《辽宁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要求。经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准予该幼儿园更换法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至3月14日。
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2025年3月14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明山区教育局学前与高中教育办公室反映。书面材料须写明异议的详细内容和理由,个人提出异议须真实署名,明确联系方式。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43887112
通信地址:明山区教育局学前教育办公室。(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北路1678号 邮政编码:1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