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5-00571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2025年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大峪沟村公共设施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0-13 成文日期: 2025-10-13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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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大峪沟村公共设施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3 13:35:08 【字体:

项目概况

2025年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大峪沟村公共设施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3日13: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QY202509020

项目名称:2025年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大峪沟村公共设施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45万元

最高限价:待定,最迟开标前3天公布。

采购需求:2025年明山区新明街道办事处大峪沟村公共设施改造工程

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25年11月30日内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资质:(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3日 2025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报名,无需到现场报名,报名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告第八条

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国际设计谷6号楼3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 23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国际设计谷6号楼3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发送到lnqy1234@163.com: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复印件;3.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4.联系人及电话。发送完成后需与代理人员联系,报名合格后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

注:潜在供应商邮箱报名时请备注公司名及项目名。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北路1678号

联系人:赵* 024-445994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沈阳国际设计谷6号楼307室

邮箱地址:lnqy1234@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启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301005209200013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忠

电 话:024-31682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