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明山)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4-10-21 | 成文日期: | 2014-10-2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明山)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本溪(明山)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已经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初稿,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1)总体目标
坚持面向21世纪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大趋势,发挥区域优势,强化产业区的区域职能,合理布局产业区,将产业区建设成为工业强盛,交通便利,景观优美,生活舒适,文化发达,具有北方山区特色的现代化产业区。
(2)总体定位
以金属材料精深加工、环保节能材料、磁性材料等新材料为主导产业,以配套科技研发为辅助,东北地区规模最大、效能最佳的科技创新型生态产业基地。
(3)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位于本溪市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东南部,范围北包括大小浓湖,南与欢喜岭居民点相连。总面积约为2.51平方公里。
二、评价初步结论
本溪(明山)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总体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的实施,会使得当地经济社会得到新的较大的发展,城市化进程会大大加快。规划的目标、布局和规模基本可行,但需要以绿色经济为发展目标、对局部进行调整以满足中长期环境保护要求,评价建议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区域总体污染防治措施,积极开展区域生态环境建设,以建设生态工业园、绿色经济发展示范区作为发展的目标,使人民生活持续改善、资源能源开发利用更趋合理、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提升,最终形成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局面。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网站提交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溪(明山)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建议或看法。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若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按照下列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函取得。
五、规划编制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本溪(明山)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86-24)43154877
六、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温女士
电话:(86-24)24520937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本溪(明山)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