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换届纪律相关要求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7-07-21 成文日期: 2017-07-21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换届纪律相关要求

发布时间:2017-07-21 14:15:29 【字体:

 

    为切实做好明山区人大、政府和政协严肃换届纪律工作,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营造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依照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工作原则,现将相关换届纪律要求告知如下:

  一、“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提出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为:

  1. 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 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 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 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 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 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 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 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 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九种情况不得推荐提名或继续提名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政治上有问题的,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被判刑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在身份上弄虚作假或身份与代表性不一致的,没有履职能力或当选后不尽责、履职意愿不强的,不得推荐提名或继续提名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三、“五个坚决不选”。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坚决不选与党离心离德、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坚决不选漠视纪律、不守规矩、虚言虚行的人,坚决不选不敢担当、不愿作为、不能作为的人,坚决不选搞“小圈子”、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人,坚决不选权欲膨胀、利欲熏心、不廉洁的人。

  四、“四必看”要求。看的内容是指要看《镜鉴》《警钟》《严肃换届纪律文件选编》等“两片一书”。“四必”是指换届前,要做到几大班子领导必看,参加换届工作会议的同志必看,负责换届工作机构人员必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必看。

  五、“四必谈”要求。就是要开展对四大班子成员、本级党组织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重点岗位干部、负责换届工作人员的谈心谈话。

  六、“四必训”要求。即组织部门分管领导和干部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必训,换届考察组成员必训,人大、政协和纪委、统战部等有关方面参加换届工作的人员必训,新当选代表委员必训。

  七、“凡提四必”要求。即个人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

  八、选拔干部“十不准”。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设置了选拔干部“十不准”。具体如下:

  (一)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二)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三)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四)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五)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六)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七)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八)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九)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十)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九、五种用人“负面清单”。即说情打招呼、私自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单位选人用人的;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的;拉票、跑官要官的;人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廉政等方面存在影响任用的问题时,仍坚持提拔任用的;阻挠、制止对选人用人问题调查核实和依规依纪处理的。

  十、“五个必须”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要求: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十一)、换届问题举报途径。广大干部群众要充分了解纪检机关“12388”、检察机关“12309”和组织部门“12380”来信、来访、电话、网站、手机短信“五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明确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举报绿色通道,熟知换届专用举报电话及“12388”、“12380”和相关工作网站上开通的换届问题举报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