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本溪美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体检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拟批复意见)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8-06 成文日期: 201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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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溪美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体检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拟批复意见)

发布时间:2018-08-06 09:56:27 【字体:

本溪美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本溪美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体检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环评结论及专家技术评估意见,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组关于“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地方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南路800栋。项目无基建施工,租用本溪市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有商业网点为经营场所,建筑面积4314m2,共5层,楼上为博林肾病医院。项目投资1800万元,以内、外、妇科、口腔科、耳鼻喉科、检验科等检查为主。该项目符合现行的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生态环境安全,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项目租赁商业综合楼作为营业场所,无土建施工,要求营运期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运营期间废气主要来源于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要求将产生的废气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2、项目废水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污水、体检人员废水、保洁废水,经博林肾病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至市政下水管网,进入本溪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水泵及中央空调冷却塔,要求对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

4、项目固废主要为医疗废物、检验区废液及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后,依托博林肾病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检验区废液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袋装后定期送到垃圾排放点,由环卫部门运至生活垃圾处理厂处理。

四、本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实施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运行。

五、项目投入运行后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本项目居民居住环境达到功能区标准,此环评为“非放”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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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445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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