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明山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08-22 | 成文日期: | 2018-08-2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明山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 | 具体办事 事项 |
中介服务事项 | 行政审批事项项目审批部门 |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中介服务行业主管部门 | 备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序号 | 名称 | ||||||
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评审 | 区发改局 | 1.《节约能源法》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令第44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 | 发展改革部门 | ||
13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成立登记、变更活动资金登记 | 16 | 出具验资报告 | 区民政局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 | 会计师事务所 | 省财政厅 | |
变更法人登记 | 17 | 按规定出具法人离任审计报告 | 区民政局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 | 会计师事务所 | 省财政厅 | |||
注销登记 | 18 | 按规定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 区民政局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 | 会计师事务所 | 省财政厅 | |||
14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成立登记、变更开办资金登记 | 19 | 出具验资报告 | 区民政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 会计师事务所 | 省财政厅 | |
变更法人登记 | 20 | 按规定出具法人离任审计报告 | 区民政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 会计师事务所 | 省财政厅 | |||
注销登记 | 21 | 按规定出具清算审计报告 | 区民政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 会计师事务所 | 省财政厅 | |||
16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25 | 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 区民政局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9号) | 会计师事务所 | 省财政厅 | ||
17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26 | 出具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 区人社局 | 1.《劳动合同法》 2.《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 3.《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 会计师事务所 | 省财政厅 | ||
21 | 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 | 采矿权新立登记、延续登记、变更登记 | 30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 | 国土资源局明山分局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改) | 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22 | 临时用地审批 | 31 |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国土资源局明山分局 | 1.《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 2.《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 |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 ||
23 |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 | 32 |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国土资源局明山分局 | 1.《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 2.《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 |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 ||
24 |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33 |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国土资源局明山分局 | 1.《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 2.《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 |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 ||
25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34 | 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国土资源局明山分局 | 1.《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 2.《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 1008-2007) |
有资格的勘测定界单位 |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 ||
3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40 | 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区环保局 | 1.《环境保护法》 2.《环境影响评价法》 3.《辽宁省辽河保护区条例》(辽宁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4.《辽宁省凌河保护区条例》(辽宁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区环保局 | ||
46 | 取水许可 | 56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 区水利局 | 1.《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76号修改)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公布,水利部令第47号修改) |
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49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 | 59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 | 区水利局 | 1.《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公布、水利部令第47号修改) 2.《辽宁省辽河保护区条例》(辽宁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3.《辽宁省凌河保护区条例》(辽宁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
具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相应能力或环境保护部批准的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51 |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 61 |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区水利局 | 1.《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 2.《辽宁省辽河保护区条例》(辽宁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3.《辽宁省凌河保护区条例》(辽宁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
具有编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52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62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区水利局 | 1.《防洪法》 2.《水利部关于加强洪水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水汛〔2013〕404号) |
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能力资质的机构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53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63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区水利局 | 1.《水土保持法》 2.《辽宁省辽河保护区条例》(辽宁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3.《辽宁省凌河保护区条例》(辽宁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
具有从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相应能力和水平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56 |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 66 | 利用方案及相关图纸编制 | 区水利局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发布、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 | 具有编制利用方案及相关图纸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图纸,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58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68 |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区水利局 | 1.《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政〔1992〕7号) 2.《辽宁省辽河保护区条例》(辽宁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3.《辽宁省凌河保护区条例》(辽宁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
具有编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 水行政主管部门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60 |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70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 | 区林业局 | 1.《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 2.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年第12号) 3.《辽宁省辽河保护区条例》(辽宁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4.《辽宁省凌河保护区条例》(辽宁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
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 | 林业主管部门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或调查表,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61 |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 71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 | 区林业局 | 1.《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 2.国家林业局公告(2016年第12号) |
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 | 林业主管部门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或调查表,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63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73 | 森林经营采伐作业设计 | 区林业局 | 1.《森林法》 2.《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国务院令第 666 号修改) 3.《辽宁省辽河保护区条例》(辽宁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4.《辽宁省凌河保护区条例》(辽宁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
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 | 林业主管部门 | ||
67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78 | 出具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发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修改) |
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
68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 79 | 出具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1.《职业病防治法》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发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修改) 3.《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卫监发〔2012〕25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
69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80 | 出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1.《职业病防治法》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 46 号发布、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修改) 3.《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卫监发〔2012〕25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
88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108 | 出具安全预评价报告 | 区安监局 | 1.《安全生产法》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公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修改) 3.《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9号发布、省政府令第312号修改)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报告,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 |
109 | 安全设施设计编制 | 区安监局 | 1.《安全生产法》 2.《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公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修改) 4.《辽宁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9号发布、省政府令第312号修改) |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说明: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社会监督,将“依照规定应由审批部门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相关机构为其审批提供的技术服务”和“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的文件、报告、方案等,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等情形同时纳入清单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