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本溪利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汽车维修站奇瑞汽车维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8-11-29 成文日期: 201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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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溪利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汽车维修站奇瑞汽车维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29 09:25:22 【字体:

 关于本溪市利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汽车维修站奇瑞汽车维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拟批复意见)

本溪市利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本溪市利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汽车维修站奇瑞汽车维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环评结论及专家技术评估意见,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专家组关于“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地方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159-30A栋9号公建,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汽车维修保养。该项目符合现行的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生态环境安全,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施工期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施工,严格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避免起尘原材料的露天堆放,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废弃建材与原料,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

2、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

3、要求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遵守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施工的有关规定,如发生噪声扰民现象,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4、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装修垃圾。要求集中排放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运营期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该项目不设置燃煤锅炉及食堂,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修理过程中打磨、焊接、喷漆、烘干等工序产生的废气,要求在打磨车间安装换气扇,在焊接环节使用净化器书记焊接烟气,在喷漆室设置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2、项目生活水排入市政管网后进入本溪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及车辆噪声。要求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主要设备做基础减振处理,加强日常设备维护及车辆管理

4、该项目固体废物为废零部件,由奇瑞备件公司回收;废油抹布、滤尘袋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废溶剂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本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实施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运行。

六、项目投入运行后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本项目居民居住环境达到功能区标准。

 

联系地址:太子河新城投资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44525320

   箱:mingshanhuanb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