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环保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年产1800吨优质不定型耐火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5-20 | 成文日期: | 2019-05-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年产1800吨优质不定型耐火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本溪市众信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年产1800吨优质不定型耐火材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环评结论及专家技术评估意见,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组关于“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地方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本溪市明山区卧龙镇馨园水洞路北,主营冶金炉料、耐火材料等产品,现有一条1200t/a炉料预制件生产线以及一条600t/a浇注料生产线。项目总投资30万元,拟对生产用干燥窑及车间内环保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淘汰2台生产干燥用燃煤土窑及2台陈旧的布袋除尘器,新设置2台燃气环保窑及2台脉冲除尘器。该项目符合现行的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生态环境安全,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施工期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施工期制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与方案,严格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对有可能产生二次扬尘的材料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对施工现场道路应洒水降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垃圾站,并及时回收、清运垃圾及工程废土。
2、施工期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倡导文明施工,加强对民工队伍的严格管理,节约用水,杜绝随意倾倒废水。
3、要求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遵守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施工的有关规定,如发生噪声扰民现象,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4、建筑垃圾要设固定的暂存场所,并加罩棚或其他形式进行封闭。施工场所要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要袋装收集,由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应做到日产日清。施工现场的场区应干净整齐,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施工期间的工程废弃物应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要求按规定路线运输,运输车辆必须按有关要求配装密闭装置。
四、运营期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配比投料工段以及搅拌工段产生的工艺粉尘;燃气环保窑产生的燃料燃烧废气。工艺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燃气废气经15m高排气管道高空排放。
2、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定期清掏。
3、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布置在厂房内,通过厂房隔声减轻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4、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旧编织袋、包盖渣铁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废旧编织袋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包盖渣铁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回收单位;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五、本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实施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运行。
六、项目投入运行后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本项目居民居住环境达到功能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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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4452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