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医疗保障局
信息名称: 本溪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有关规定(试行)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7-04 成文日期: 2019-07-04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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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有关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19-07-04 16:16:57 【字体:

本溪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有关规定(试行).pdf

为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加大对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证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现将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制定的《本溪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有关规定(试行)》予以公布。

明山区举报电话:024-44599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