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财政局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明山区财政局关于发布2019年 全区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8-22 | 成文日期: | 2019-08-2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明山区财政局关于发布2019年 全区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非税执收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统一制定的非税收入优惠政策,依法依规组织征收非税收入,继续全面透明的反映非税收入项目目录,根据省财政厅《2019年全省性及省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辽财税【2019】89号)、市财政局《本溪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19年全市性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目录的通知》(本财发【2019】36号)和《辽宁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变化情况,我们编制了《2019年本溪市明山区非税收入项目目录》(以下简称《非税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提出如下要求:
1. 我区各预算单位、非税执收部门2019年度非税收入项目征收以此《非税目录》为准。
2.《非税目录》中若有遗漏而没有列入的项目,由执收单位及时向区财政局反馈或申报,以便按规定办理相关事宜;若涉及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事项的项目,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执行过程中若有项目增加、减少(含取消)及调整的,以国家和省有效文件规定为准。
3.我区各预算单位、非税执收部门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区财政反馈。
本溪市明山区财政局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