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环保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本溪市泉顺豆制品厂豆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拟批复意见)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9-05 | 成文日期: | 2019-09-0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本溪市泉顺豆制品厂豆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拟批复意见)
本溪市泉顺豆制品厂:
你单位报送的《本溪市泉顺豆制品厂豆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环评结论及专家技术评估意见,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组关于“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地方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本溪市明山区卧龙街道卧龙村。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利用原有生产厂房,新购置生产设备,新建年产3000t豆制品加工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350m2,建筑面积2530m2,包括生产车间1200m2(共两层,一层为生产车间、二层为办公室)、锅炉房130m2、污水处理站400m2、备品库400m2、库房400m2。本项目年产豆制品3000t,其中干豆腐800吨,大豆腐2000吨、豆腐卷100t、素鸡、素肠100t。
三、本项目利用原有生产厂房,施工期主要为室内装修及设备安装,要求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
四、运营期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该项目使用燃气蒸汽锅炉,产生的废气经由8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产生恶臭气体,要求进行封闭处理,并设置排风机,通过生物过滤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拖洗水、大豆浸泡废水、压榨废水和大豆清洗废水,排入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最终进入本溪市明山区卧龙(牛心台)污水处理厂。员工生活废水排入厂区旱厕定期清掏。
3、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线设备噪声,要求采用标准厂家生产的低噪音机械,厂房设置隔声门窗;在生产设备的基座上安装防震垫,紧固松动的螺丝,固定好机器,门窗采用隔音门窗;厂区内加强绿化,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
4、本项目去杂工序产生的杂质按一般固体废物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磨豆和过滤工序产生的豆渣定期外卖给当地养殖户,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外运附近农田堆肥,生物过滤除臭系统更换下来的生物滤芯由更换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本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实施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运行。
六、项目投入运行后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本项目居民居住环境达到功能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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