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环保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本溪东方三家子矿业有限公司排岩场废石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拟批复意见)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11-18 | 成文日期: | 2019-11-1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本溪东方三家子矿业有限公司排岩场废石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拟批复意见)
本溪东方三家子矿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本溪东方三家子矿业有限公司排岩场废石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环评结论及专家技术评估意见,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组关于“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地方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本溪市明山区卧龙三家子村,项目总投资56250.99万元,环保投资68万元,占地面积59945m2。项目综合利用矿区内现有堆存废石,年处理废石5000.4万吨,将废石加工成4种粒级石料。
三、施工期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严格按照建委规划设计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施工,严格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在施工场区设置标准围挡,对有可能产生二次扬尘的作业面应洒水降尘,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
2、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场区抑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3、要求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遵守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施工的有关规定,如发生噪声扰民现象,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4、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收集后送至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集中排放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运营期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该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装卸、上料、破碎、筛分、料仓及运输环节产生的粉尘。要求项目卸料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同时安装喷雾降尘系统;设置全封闭的破碎车间并安装喷淋装置,对产尘点设置密闭罩,粉尘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筛分物料需进行喷淋增湿,对振动筛采取全封闭处理,输送批的采用封闭廊道皮带,粉尘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成品料仓呼吸孔安装滤芯除尘器;做好运输管理,路面硬化并定期洒水降尘。
2、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将设备布置在封闭式车间内,对设备采取减震吸声措施。
4、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员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收集的粉尘作为成品骨料外售。
五、本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实施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运行。
六、项目投入运行后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本项目居民居住环境达到功能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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