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明山区环保局
信息名称: 关于本溪合一粉煤灰利用开发有限公司新建粉煤灰加工再利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9-11-28 成文日期: 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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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溪合一粉煤灰利用开发有限公司新建粉煤灰加工再利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8 13:04:36 【字体:

本溪合一粉煤灰利用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本溪合一粉煤灰利用开发有限公司新建粉煤灰加工再利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环评结论及专家技术评估意见,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组关于“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地方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前厂子村老达沟,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68万元。建设1栋生产车间,1栋办公室,4个粉煤灰筒仓。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500m2,,办公室建筑面积40m2,两个粉煤灰原料筒仓为Ф0.25m×28m,两个粉煤灰成品筒仓为Ф5.3m×28m,总占地面积1500m2,总建筑面积540m2。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粉煤灰细灰12万吨。

三、施工期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严格按照建委规划设计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施工,严格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在施工场区设置标准围挡,对有可能产生二次扬尘的作业面应洒水降尘,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理。

2、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场区抑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3、要求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遵守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施工的有关规定,如发生噪声扰民现象,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4、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收集后送至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集中排放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运营期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该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及储运过程产生的粉尘。粉煤灰原料筒仓及粉煤灰成品筒仓排气口均安装布袋除尘器,球磨机配备脉冲滤袋收尘器。要求定期对厂区进行洒水抑尘,对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对道路两侧植树绿化,同时加强运输车辆管理。

2、项目洒水抑尘用水自然蒸发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进入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该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主要设备做基础减振处理,加强生产机械的日常维护,产噪设备设置在封闭式车间内。

4、该项目固体废物分为员工生活垃圾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投放到封闭式垃圾桶内,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五、本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实施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运行。

六、项目投入运行后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本项目居民居住环境达到功能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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