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环保局 |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二批)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12-06 | 成文日期: | 2019-12-06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二批)
2018年“回头看”案件第二批公示案件号:D21000020181107007、D210000201811080078、D210000201811090052、D210000201811100013、D210000201811100093、D210000201811100095、X210000201811100057、D210000201811110029、D210000201811110040、D210000201811110086、D210000201811120051、X210000201811120063、X210000201811130024、X210000201811140056、D210000201811150038、D210000201811150067、X210000201811150031、X210000201811150115、X210000201811160101、X210000201811160114、X210000201811070059、X210000201811170107、X210000201811170124、D210000201811190006、D210000201811190011、X210000201811190026、X210000201811190044、X210000201811190117、D210000201811200044、D210000201811200047、D210000201811200062、X210000201811200067、X210000201811200085、D210000201811210080、X210000201811210080、X210000201811220001、D210000201811220033、D210000201811220062、D210000201811230095、X2100002101811230076、D210000201811240022、X210000201811250055、D210000201811260048、X210000201811260053、X210000201811260064、D210000201811270070、X210000201811270016、X210000201811270055、D210000201811280046、D210000201811280136、D210000201811280161、X210000201811280040、D210000201811290073、X210000201811300061、X210000201811300285、X210000201811300291、D210000201812030059、D210000201812030087、
X210000201812030044、X210000201812030099、X210000201812030103、X210000201812030105、D210000201812040028、X210000201812040011、
X210000201812050051、X210000201812050070、X210000201812050069,共67件。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
1 | D210000201811070074 | 本溪市明山区二药铁路小区光辉岁月洗浴中心每天烧木头,烟囱冒黑烟,气味刺鼻;洗浴中心用电锯锯木头,噪声扰民。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2018年11月8日,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责成区环保局、明山街道办事处对该投诉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现场亲自指挥调度,对光辉岁月浴馆进行了检查,现场未发现木材和电锯,烟囱未见可视黑度烟尘,无刺鼻气味。 2017年12月20日,高喜艳注册了光辉岁月浴馆营业执照,开始经营,浴馆使用醇基燃料锅炉。2018年4月,洗浴中心业主将醇基燃料锅炉改为生物质锅炉,燃料改为生物质颗粒。区环保局监察执法人员曾于2018年4月24日和2018年8月7日对其进行执法检查,未发现违规操作问题。2018年9月,区环保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该洗浴中心烟尘扰民。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业户用电锯锯木柴,噪声刺耳,并以木柴作为燃料,可见黑色烟尘排放。执法人员立即对业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本明环改字〔2018〕021号),要求:1.立即停止使用电锯;2.正常使用生物质颗粒作为锅炉燃料。该企业按整改要求对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区环境监察局执法人员对该业户加强管理,实施不定期抽查,在2018年10月8日执法检查中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 区环保局监察执法人员进一步对业户开展法规宣传,要求其规范使用生物质锅炉,不得用原木和其他可燃品替代生物质燃料,烟尘和噪声达标排放,对周边居民影响降到最低。业户表示一定规范操作,不再使用木材等违规燃料。 2018年11月8日,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本溪市工作协调组交办件后,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企业锅炉排放进行监测(本环监污字督〔2018〕089号),监测数据达标。区环保局和明山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对光辉岁月浴馆的日常监管,如再发现问题从重处罚。 | 无 | |
2 | D210000201811080078 | 一是本溪市明山区卧龙办事处三家子村一组李某某经营的养猪场无手续,臭气熏天。二是卧龙办事处卧龙村四组附近的豆腐坊每天将生产废水直排河道,污染河水。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一)2018年11月9日,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责成卧龙街道办事处、农发局对该投诉案件进行调查处理。11月10日,卧龙街道办事处与农发局开展现场检查,三家子村村民李福俊在自家院内养殖香猪20余头,属农村散养户(规模以下),养殖粪水排放至自家菜地。针对该户养殖粪污及卫生问题,卧龙街道办事处及农发局要求其规范养殖行为,清理菜地粪污,并保证养殖粪污日产日清,保持环境卫生。卧龙街道办事处及农发局负责对整改成效监督管理。 (二)2018年11月9日,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责成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和卧龙街道办事处对该投诉案件进行调查处理。11月10日,三家单位开展现场联合检查,执法人员对两家豆腐坊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查看,发现其经营场所生产加工设施均较为简陋,卫生条件与相关标准仍有一定差距。两户均为夫妻店,每天的产量为两三板豆腐,产量较小。两户当事人均无法提供《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两户不具备小作坊生产条件。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依据各自职能,依法对其下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豆腐坊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经营场所主要设施进行了查封。同时,对两处违法经营地点进行定期巡查,如有发现反弹现象,坚决予以取缔。 | 无 | |
3 | D210000201811090052 | 一是本溪市明山区樱桃小区与红星谷小区之间的时时顺、嘉泰、远大、隆发等7家石板加工厂,均无防尘设施,产生大量粉尘扰民。举报人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无果。 二是红星谷小区大峪沟的树被砍伐,修建别墅,破坏生态环境。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一)2018年11月10日,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责成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环保局、新明办事处和城管局对该投诉案件进行调查处理。11月10日下午, 5家单位立即开展联合执法。经现场检查,经营场所均为临时建筑,未办理相关证照。11月11日,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11月11日、12日,市区主要领导亲临现场部署工作,7家业户均已停止违法经营。同时,相关执法部门将对该区域实施定期巡查,防止问题反弹。针对该处违建问题,区城管局已于11月11日下达《违法违章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书》,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局将按照相关要求依法依规予以拆除。 (二)2018年11月10日,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责成区林业局进行调查处理。红星谷小区建设项目,非法侵占林地面积超过区林业局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区林业局处罚权限为10亩以内),2013年明山区林业局已将红星谷小区违法破坏林地案件移交市森林公安处理。经向市林业公安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得知,该开发建设项目负责人李国良涉及多项罪名,市公安局成立联合调查组立案侦查,李国良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多项罪名于2016年被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经法院认定,“红星谷花园”和“福林花园”占用林地面积共计160.53亩,造成原有森林植被严重损毁,林木灭失,原有林地土壤严重毁坏,已丧失林业种植条件,致使森林植被不可恢复。 | 无 | |
4 | D210000201811100013 | 金山街道办事处武山社区15号楼5单元7楼19号的顶楼建有铁塔公司的发射基站,共有6个发射装置,辐射危害居民身体健康;基站安装导致楼顶漏水,影响居民生活。举报人曾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过,但未得到解决,现要求拆除基站,做好楼顶防水,恢复原状。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铁塔公司专门进行过辐射污染监测,实测为0.0002μW/ c㎡,国家标准为40μW/c㎡,监测数据远低于标准值。关于基站安装导致楼顶漏水问题,因投诉人所住房屋楼顶与基站建设位置相距近10米,房屋漏水与基站建设有直接关系。已完成整改。 | 无 | |
5 | D210000201811100093 | 卧龙乡欢喜岭孤山子柜石沟山上正在开矿作业,将矿业废水直排河道,污染河水。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2018年11月11日,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责成区环保局和卧龙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现场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此前,即10月30日上午10时许,区环保局监察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到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在清理厂区内地面粉尘时,用水量过大,导致废水排入泄洪沟后,污染卧龙河。区环保局要求企业立即停止违规作业行为,在清理厂区地面粉尘时,采取以喷淋方式清理厂区地面粉尘,并控制用水量,进一步在泄洪沟内修建截污坝(2019年6月底完成),保证污水不再外排。区环保局、卧龙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力度,防止问题反弹。 | 无 | |
6 | D210000201811100095 | 天龙家园21-2号1楼公建业主焚烧木材取暖,排烟异味扰民。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2018年11月11日,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 责成区环保局和明山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11月12日上午,区环保局、明山街道办事处和西胜社区负责同志现场调查,认定鑫兴不锈钢、小红钢材经销处和金圣封边厂确实存在焚烧木材取暖问题。区环保局对业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3日内自行拆除炉具,愈期未拆改,区环保局将依法强制拆除。11月13日上午,区环保局对整改情况再次进行现场检查,三家业户均已将炉具自行拆除。区环保局、明山街道办事处将定期巡查,如发现问题及时调处。 | 无 | |
7 | X210000201811100057 | 赫地村二组全体居民动迁,原址修建电厂和搅拌站,废气、粉尘污染环境,致使举报人投资的绿色养生基地损失惨重。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 否 | 2018年11月11日,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责成区环保局和高台子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11月12日上午,经现场检查,投诉人反映的中电投本溪热电厂自建搅拌站早已全部拆除。搅拌站原址现为场区用地,地面实现硬化,无扬尘污染问题。 | 无 | |
8 | D210000201811110029 | 育红社区张家街关山月社区原冶金机械学校的后墙一直未拆除,成了垃圾堆放点,堆放了很多垃圾,污染环境。举报人要求清运垃圾并将墙拆除。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2018年11月12日,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责成区城管局和东兴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经现场调查,投诉人反映的原冶金机械学校后墙为东兴街道办事处育红社区与观山悦社区间的地界墙,也是原辽宁科技学院与城区的分界墙,上世纪八十年代即存在,长度约100余米,属市政设施,明山区无权自行拆除。 明山区在小东沟拆迁改造工程中,部分拆迁遗留的建筑垃圾及居民生活垃圾零散堆存于地界墙外,长度约为50米。11月13日,区城管局、东兴街道办事处及育红社区工作人员,连夜对垃圾进行集中清理,清理总量为500余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 无 | |
9 | D210000201811110040 | 明山区林业局李某某毁坏卧龙镇韩家村天然林200多亩用来栽种人参。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2018年11月12日,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责成区林业局和卧龙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经核实,此案件与区林业局2018年10月30日接到并处理的报案为同一问题。即:区林业局接到卧龙林业站工作人员报案,称卧龙街道办事处韩家村二组有人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占用林地种植人参。经林业局初步勘察,确有3处林地被毁,用于种植帘子参,破坏林地面积约120亩,超出区林业局管辖范围。经核实,违法行为人为郭明厚,区林业局无李姓工作人员参与种植。2018年10月31日,区林业局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将案件移交至本溪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11月9日,本溪市森林公安局对郭明厚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决定立案侦查。区林业局将对案件进展积极跟进。 | 1、卧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赵子夜诫勉谈话; 2、卧龙林业站站长崔东旭党内警告; 3、卧龙林业站护林员李旺伟党内警告; 4、明山区林业局副局长张学军诫勉谈话。 | |
10 | D210000201811110086 | 卧龙北茨儿沟的山上大量树木被砍伐开矿,破坏生态环境。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2018年11月12日,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责成区林业局和卧龙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投诉人反映的卧龙北茨儿沟山上大量树木被砍伐开矿,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区林业局早已按程序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理。2018年11月13日,经区林业局与卧龙林业站现场再次勘查,无新破坏林地和毁林现象。 林业局具体处理过程为:2004年起,本溪万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办理林地使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明山区卧龙街道办事处欢喜岭(即投诉人反映的卧龙北茨儿沟)开采铁矿石、修建选矿车间等,针对企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区林业局于2006年10月对法人刘凤刚实施行政处罚1万元,2008年4月,对法人刘凤刚实施行行政处罚6.031万元。后因企业占用林地面积超出区林业局行政处罚范围,区林业局将案件移交至本溪市森林公安局。经明山区法院鉴定:2004年至2012年间,本溪万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侵占地总面积360.81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67.24亩,非林业用地面积93.57亩,2016年9月27日,明山区人民法院对本溪万利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刘凤刚依法判决。所占用的147.84亩林地因矿业开采已无法恢复林业生产种植条件。 | 无 | |
11 | D210000201811120051 | 东兴街道办事处院校社区金达家园5号楼地下室因常年雨水倒灌,导致地下室积水严重,散发刺鼻气味。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2018年11月13日,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责成区城管局和东兴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经物业公司对烟道、下水管线等仔细排查,发现5号楼地下室为异味来源。因该地下室入口不能完全封闭,确实存在雨水冲刷带有异味污水倒灌问题。2018年11月7日至10日,开发商组织人员将地下室内污水全部吸出,进行了彻底清理。11月14日至16日,业主对地下室入口采取加盖等方式进行封闭,东兴街道办事处及院校社区工作人帮助清理周边环境卫生,同时告知周边业户规范经营,避免雨水倒灌再次引发异味扰民。 | 无 | |
12 | X210000201811120063 | 明山区东兴街道东兴社区东山小河背沟有村民私自毁林扩地,破坏生态环境。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2018年11月13日,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责成区林业局和东兴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经现场调查了解到,2013年史学志从小河背沟居民张彦宝手中购置房产一处。因房屋靠近山体,经常有泥土滑坡,2018年11月11日,史学志对房屋周边土地进行平整。经GPS测量,史学志住房及平整场地面积共占用林地500余平方米,非法侵占林地行为属实。但因此林地地表未种植林木,投诉人反映毁林问题不属实。针对史学志非法侵占林地行为,区林业局已于2018年11月14日依法立案进行调查。 | 无 | |
13 | X210000201811130024 | 华夏街华夏小学的城中村有一处废品收购点,清晨4-5点在收购点和原本溪保安支队墙外之间的空地露天焚烧废铜线,气味刺鼻,污染严重。 另外,城中村老百姓用劣质煤取暖,污染环境空气。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2018年11月14日,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接到转办件后,立即责成区服务业局、公安明山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明街道办事处和环保局进行调查处理。经现场检查,两处废品收购点均属无证经营,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无照经营活动。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检查后,虽在现场未发现铜线、铝线等物品及焚烧证据,但因其无合法经营手续,且不具备办理条件,违反公安机关特种行业管理之规定,明山公安分局立即对两处废品收购点进行清理取缔,并限两家业主于三日内自行清理。11月17日下午,经现场检查,两处废品收购点均已完成清理。 新明街道办事处大峪村八组(即投诉人反映区域)属于城中村,居民生产和生活主要燃料为煤炭和木柴。针对举报人反映的老百姓用劣质煤取暖污染环境问题,新明街道办事处及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已逐户对村民开展了宣讲,积极倡导村民使用优质燃煤或其他绿色清洁能源,以减少大气污染。对该处村民的宣讲工作,将长期予以坚持。 | 无 | |
14 | X210000201811140056 | 一是八一小区附近公交总站公交车噪音扰民。 二是小区环境脏乱差,垃圾成堆无人清理。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区环保局与新明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该公交站点实地查看,该站点为25路和32路的始发站,公交车辆进出站确有刹车和启动噪声。2018年11月16日,区环保局申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车辆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二) 2018年11月16日,区城建局与新明街道办事处对小区卫生环境进行了彻底检查,小区内确实积存了大量秋菜叶及建筑垃圾。因八一小区为弃管小区,为了维护小区卫生环境,新明街道办事处每年挤出经费雇佣清洁人员清理居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定期集中清运。今年冬以来,居民囤积秋菜产生大量废弃菜叶,近期产生建筑垃圾未能及时清运,造成垃圾堆存。当日,区城建局调配车辆、人员,与新明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对小区卫生进行彻底清理,清理总量约10吨。 | 无 | |
15 | D210000201811150038 | 明山沟56中终点站附近的骆驼岭山上五、六十年树龄的树木被老百姓私自乱砍滥伐,用于种地、建违建。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 否 | 11月17日,明山区林业局、区综合执法局、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和赫地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现场核实。工作人员从岭下途经本钢石灰石矿山,巡查至明山区与溪湖区交界山岗,骆驼岭明山区域内未发现毁林及违建现象。 | 无 | |
16 | D210000201811150067 | 中国铁塔公司本溪分公司在金山街道办事处武山社区15号楼5单元7楼19号楼顶建发射基站,一共六个,辐射非常大。去年反映过,至今没有解决。前几天再次反馈,铁塔公司说发射装置属于政府公共设施,不能拆除。铁塔公司属于盈利单位,未经小区居民允许的情况下建立基站,严重侵害小区居民利益。再次投诉要求相关部门强制拆除基站,恢复楼顶原状,并把防水做好。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铁塔公司专门进行过辐射污染监测,实测为0.0002μW/ c㎡,国家标准为40μW/c㎡,监测数据远低于标准值。关于基站安装导致楼顶漏水问题,因投诉人所住房屋楼顶与基站建设位置相距近10米,房屋漏水与基站建设有直接关系。已完成整改。 | 无 | |
17 | X210000201811150031 | 欧洲城7号楼1单元附近的赢心大厦院内有一供暖换热站,泵房噪声扰民。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11月16日,区环保局对投诉人反映问题开展实地检查。地工路欧洲城一期6号和7号楼外侧与赢心大厦之间,确有一处供暖换热站,换热站在一栋独立二层楼内。该楼一楼内有电锅炉和加压装置各一台,用于为赢心厦大供暖。为进一步明确噪声对居民影响,区环保局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泵房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点位选取在6号楼门外1米处,昼间值为49.6分贝,夜间值为45.3分贝,点位监测结果达标(报告编号:本环监污字督(2018)097号)。 | 无 | |
18 | X210000201811150115 | 峪明路铁路小区附近午夜狂奔 CEO KTV 常年噪声扰民。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2018年11月18日,区环保局申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监测,监测点位选取在铁路小区居民楼二楼卧室(与KTV二楼包房一墙之隔),监测时间分别为11月18日21:53和22:03。昼间监测值为40.1分贝,低于环境标准值55分贝,夜间监测值为41.6分贝,低于环境标准值45分贝。居民楼卧室点位监测结果均达标(报告编号:本环监污字督(2018)098号)。 | 无 | |
19 | X210000201811160114 | 卧龙街道欢喜岭村欢喜游客中心,将公厕产生的垃圾随意倾倒在后侧的河道内,造成河道内垃圾遍地,污物粪便到处都是,污染周边环境。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11月18日上午,卧龙办事处分管领导与环保站工作人员到达欢喜游客中心现场查看,游客中心后面河道内确有少量生活垃圾,为近期内倾倒。当日,卧龙办事处城管所组织车辆及人员,对河道内及周边零星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垃圾量不足0.5立方米)。同时,走访该处商铺,要求其产生的垃圾运往指定垃圾箱内,严禁其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截止11月18日下午3时,游客中心后河道内垃圾已清理完毕。卧龙办事处将定期对该地区进行巡查,如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 无 | |
20 | X210000201811070059 | 本溪市环保局及各区县环保局行政处罚信息不全或查询不到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明山区环保局2016年办理各类处罚案件共3件,其中涉气案件1件,涉水案件2件。2017年办理各类处罚案件共6件,其中涉气案件3件,涉水案件2件,涉固废案件1件。2018年办理各类处罚案件共4件,其中涉气案件2件,涉环评案件1件,查封案件1件。按市环保局要求,均由专职人员按时在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中上报。下一步将完善案件处罚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环境案件的处罚信息。 | 无 | |
21 | X210000201811170107 | 东兴街道办事处所属的东兴社区马家沟沈丹高速大峪隧道南入口上方50米处,机械局重型汽车制造厂职工吕某某盗伐林木,毁林开荒,自建房屋,造成生态破坏。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问题未解决。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 否 | 此件与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第3164号群众投诉案件重复。2018年11月19日,区林业局、综合执法局和东兴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投诉人反映问题现场核实。 关于吕某某盗伐林木,毁林开荒问题,区林业局曾于2016年接到群众举报并展开调查,最终因吕某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依法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1000元,限期恢复林地原状。2018年11月19日现场再次检查,投诉人反映区域无新的破坏行为,且林地范围内住房已经被拆除。 关于吕某某自建房屋问题,2018年10月17日,区综合执法局和东兴街道办事处将吕某某的多处违建实施拆除。因其名下无住房,从民生角度考虑,暂时保留一处自建房供其居住(林地之外),并由东兴街道办事处为其申请公租房。现公租房手续已办理完毕,正在等待分房,待吕某某分得公租房后,区综合执法局和东兴街道办事处将对此处违建全部予以拆除。 | 无 | |
22 | X210000201811170124 | 联丰街本溪铁路调车场,调车作业发出的噪音扰民。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此件与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收到的第二十批3169号转办案件重复。 根据《中共本溪市委办公厅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本委办发﹝2017﹞9号)文件第五十三条规定,明山区将积极支持配合铁路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将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防止由此而引发的群访或集体访事件。 | 无 | |
23 | D210000201811190006 | 中电投热电厂的粉煤灰委托葫芦岛众杰建材有限公司处理,众杰建材公司没有综合利用处理粉煤灰的能力,将粉煤灰倾倒在赫地村煜鑫采石场的矿坑里,产生严重的粉尘污染。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2018年11月21日,区环保局和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煜鑫采石场内堆存的固体废物为灰渣,总量约300立方米,石场内和周边地区未发现粉煤灰。经查,国电投与众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将锅炉湿式除渣机排出的灰渣交由众成公司处置,因众成公司目前暂无生产加工能力,将收购的灰渣于2018年11月13日至18日期间转售给煜鑫采石场,暂存于其矿坑内,转销给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经现场查看,灰渣中含有一定量的水分,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扬尘污染。区环保局对本溪众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煜鑫采石场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本明环改字〔2018〕45号、47号),并对煜鑫采石场依法立案,并处罚款1万元(本明环立字〔2018〕007号)。同时,要求其在一周内对堆存的灰渣进行清运,并在转运过程中做好扬尘防控。本月23日,煜鑫采石场内堆存的灰渣已清理完毕,全部运往抚顺众翔粉煤灰加工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 对太子河新城社区主任唐胜龙予以通报批评,对高台子街道环保员金德印予以诫勉谈话。 | |
24 | D210000201811190011 | 高台子镇李卜村高台乡北处的农田有村民私自焚烧300多亩秸秆,烟气扰民。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11月21日,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李堡村开展全面清查,田地中的秸秆由村民自行打捆,堆存于农田内等待转运,未见较大面积秸秆焚烧后留下的印记,但田间地头发现有两处面积小于5平方米的过火点。针对清查发现的问题,高台子街道已对李堡村进行通报批评,并决定扣罚村书记、村主任2018年度工资每人1500元。区环保局、林业局、公安明山分局等部门及涉农街道,将继续加大秋冬季秸秆禁烧巡查工作,一旦发生焚烧现象,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 对李堡村书记霍春雨、高台子街道李堡村主任刘俊革通报批评 | |
25 | X210000201811190026 | 明山区药联住宅楼和沈阳铁路局下辖的2、3、4号职工住宅楼后侧,沈阳铁路局建设了33条车辆编组站,噪声、电磁辐射扰民。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此件与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明山区工作协调组收到的第二十批3169号转办案件重复。 根据《中共本溪市委办公厅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本委办发﹝2017﹞9号)文件第五十三条规定,明山区将积极支持配合京沈客专公司负责的铁路噪声和辐射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将全力做好信访维稳,防止由此而引发的群访或集体访事件。 | 无 | |
26 | X210000201811190044 | 卧龙镇荆某非法侵占、破坏115亩基本农田兴建同泉度假村,多次反映无果。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11月21日,国土明山分局接到转办案件后开展调查。投诉人反映荆某非法占地行为属实,破坏115亩基本农田不属实。经核实,荆某实际非法占用土地面积为14.56亩,其中耕地面积11.6亩(基本农田4.07亩),其余2.96亩为河滩地。2000-2013年间,本溪市国土资源局针对荆某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依法予以了处罚,总计处罚4次,罚款金额共计177,185.40元。截至2014年6月,本溪市同泉实业有限公司已依法取得原非法占地的14.56亩土地产权。结合国土部2016-2018年卫星遥感监测影响,荆某无新的违法占地行为。 | 无 | |
27 | X210000201811190117 | 高台子镇耕地四组,小明山沟附近,距离太子河不足50米处,经常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祭品等堆积,无人清理,污染太子河水。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11月20日下午,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投诉人反映区域进行现场检查,在滨河北路小明山沟的涵洞入口发现少量祭品,另有少量生活垃圾堆存于小明山沟的沟边,未见建筑垃圾。因垃圾量极少,未见产生渗滤液,且距太子河约50米,不足以对太子河水造成污染。当日,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太子河新城社区调配车辆和人员,对垃圾进行彻底清理,清理总量约2吨。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对太子河周边的监管,定期清扫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 无 | |
28 | D210000201811200044 | 消防永安路消防塔东花园的华联超市的制冷机和空调外挂机安装在后门,正对着居民楼,噪声扰民。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区环保局对现场情况进行检查后,由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夜间对该处噪音进行监测,监测位置选择华联超市排风口外1米处,监测结果56分贝,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标准限值(50分贝)6分贝。区环保局当即对华联超市消防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本明环改字〔2018〕55号),要求该单位2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任务,实现噪声达标排放。 | 无 | |
29 | D210000201811200047 | 卧龙办事处六组北侧有一家豆腐厂,生产废水流入耕地,造成农田和地下水被污染。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本溪万佳源食品有限公司污水直排问题,该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并已投运,完成污染治理,已完成整改。同时,区环保局、卧龙办事处将加强日常监管。 | 无 | |
30 | D210000201811200062 | 文化路104-1号楼1单元门口一废品收购站将废品随意堆放在楼外,造成环境污染。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2018年11月22日,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兴办事处对现场进行检查。该废品收购站门前放有一台秤以及少量塑料瓶及废铁,影响环境卫生,但未造成环境污染。执法人员对该经营业主进行批评教育,经营者立即将废品搬进收购站内,并承诺不再占道经营。区综合执法局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管控力度,保持区域环境卫生。 | 无 | |
31 | X210000201811200067 | 葫芦岛众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将不能利用的粉煤灰倾倒在赫地村煜鑫采石场开采坑内及附近山里。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2018年11月21日,区环保局和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煜鑫采石场内堆存的固体废物为灰渣,总量约300立方米,石场内和周边地区未发现粉煤灰。经查,国电投与众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将锅炉湿式除渣机排出的灰渣交由众成公司处置,因众成公司目前暂无生产加工能力,将收购的灰渣于2018年11月13日至18日期间转售给煜鑫采石场,暂存于其矿坑内,转销给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经现场查看,灰渣中含有一定量的水分,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扬尘污染。区环保局对本溪众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煜鑫采石场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本明环改字〔2018〕45号、47号),并对煜鑫采石场依法立案,并处罚款1万元(本明环立字〔2018〕007号)。同时,要求其在一周内对堆存的灰渣进行清运,并在转运过程中做好扬尘防控。本月23日,煜鑫采石场内堆存的灰渣已清理完毕,全部运往抚顺众翔粉煤灰加工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 该问题与第16批D210000201811190006号案件重复,对太子河新城社区主任唐胜龙予以通报批评,对高台子街道环保员金德印予以诫勉谈话。 | |
32 | X210000201811200085 | 太子城一期南区东侧的停车场,有一处名为“熊猫巴士烤串”的烧烤大巴,油烟、噪声扰民严重。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没有解决。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按照2018年城市管理年实施方案的要求,2018年10月,区综合执法局、区城管局等部门在对太子城区域整治过程中,对“熊猫巴士烤串” 烧烤大巴油烟及噪声扰民、私设棚伞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11月22日,区综合执法局对投诉人反映区域进行检查,“熊猫巴士烤串” 烧烤大巴停放在停车场内,仍处于停业状态。11月27日,区综合执法局再次对其烧烤炉具、餐具以及其他杂物进行了彻底清理,依法取缔该烧烤点。区综合执法局责成专人对该地区进行监管,防止该问题有所反弹。 | 无 | |
33 | D210000201811210080 | 樱桃小区2期西门人行路上有一烧烤摊车,每天晚上烧烤排放大量油烟,异味扰民;小区北门外人行路有一下水井堵塞三年之久, 粪便污水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区综合执法局在接到转办案件后,于2018年11月22日晚,对投诉人反映的樱桃小区2期西门周边区域进行巡查,未发现烧烤推车占道经营情况。为切实做好露天烧烤整治工作,区综合执法局在2018年7月初,曾对投诉人反映的小区周边露天烧烤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但由于烧烤摊车流动性较强,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偶有发生。区综合执法局将加大巡查管控力度,严厉打击露天烧烤行为,巩固集中整治成果。 针对投诉人反映下水井堵塞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经新明街道办事处现场核实,该下水井位于樱桃小区以外人行路边,产权不明,此前也发生过堵塞反污问题,办事处曾进行清理维修,此次因下水井之间排水管破碎坍塌造成再次堵塞。为及时解决问题,11月23日,新明街道办事处雇用专业人员,对老化坍塌水管进行更换,清淘堵塞的化粪池,使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 无 | |
34 | X210000201811210080 | 东兴街道办事处所属的东兴社区马家沟沈丹高速大峪隧道南入口上方50米处,机械局重型汽车制造厂职工吕某某盗伐林木,毁林开荒,自建房屋,造成生态破坏。2017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违建于2018年10月被拆除,但依旧没有腾出土地,吕某某仍然继续开荒种地,并在私建房屋对面的山上继续砍伐树木,破坏生态环境。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此件与第14批第X210000201811170107号案件重复。关于吕某某盗伐林木、毁林开荒问题,区林业局已于2016年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关于吕某某自建房屋问题,2018年10月17日,区综合执法局和东兴街道办事处已将林地范围内违建进行了拆除。目前杂物已彻底清理,林地已腾出,未发现有新的开荒种地行为。 2018年11月23日,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在私建房屋对面的山上继续砍伐树木”问题,经区林业局、东兴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确有10株林木被砍伐,根茎分别为8-18厘米,立木蓄积量约0.5立方米,但伐根陈旧,非一次性砍伐,且非当年发生的破坏行为,经走访周边居民核实,无有效证据显示为吕某所为。同时,区林业局、东兴街道办事处将加大该区域巡查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 无 | |
35 | X210000201811220001 | 各地区大量的汽车维修厂和4S店,以及各地涉及车辆保险公司索赔件,均存在废矿物油、废旧蓄电池、废电路板等危险废物随意倒卖或去向不明,严重危害土壤、水、空气等环境的情况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 否 | 11月22日,区环保局联合属地办事处,对明山区辖区内4S店及汽车维修厂进行现场检查,4S店均设有独立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汽车维修厂均有机油回收桶,产生的废机油集中收集后,均由本溪本色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上门回收,回收协议及转移联单齐全,未发现废旧蓄电池、废电路板等随意倒卖问题。 区环保局将继续加强4S店及汽车维修厂的监管,督促企业规范废机油、废旧蓄电池和废电路板的收集、贮存、转运行为。 | 无 | |
36 | D210000201811220033 | 解放北路的新东方汤泉锅炉房烧秸秆产生黑烟,气味刺鼻,粉尘污染严重,排风机噪音扰民。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投诉人反映的“新东方汤泉锅炉房烧秸秆产生黑烟,气味刺鼻,粉尘污染严重”问题,11月24日,区环保局和北地办事处工作人员对投诉问题开展现场检查。锅炉房内未发现秸秆,燃料均为生物质颗粒,烟囱未见可视黑度烟尘,无刺鼻气味。区环保局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东方康乐中心烟尘及噪声进行监测,烟尘达标排放。 投诉人反映的“排风机噪音扰民”问题,经查,东方康乐中心洗衣房干燥机排风扇为距离居民最近、且声音最大的噪声源,该洗衣房仅在昼间运行,夜间停止使用。11月25日上午09:20分,在距离噪声源最近的居民楼外1米处进行监测,监测值为56.3分贝,居民昼间声环境质量达标。 区环保局对东方康乐中心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由业主对噪声源做进一步降噪处理,减少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同时,要求业主在经营过程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主动处理好与居民间的矛盾问题。业主承诺于12月10日前对干燥机排风扇做进一步降噪处理。针对该案件,区环保局将继续跟踪督办。 | 无 | |
37 | D210000201811220062 | 峪明路铁路小区16路车站旁边的午夜狂奔KTV夜间噪声扰民。目前因督察组进驻暂时停业,举报人担心督察组走后继续扰民。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此案件与11月16日明山区接到的第12批转办件群众投诉午夜狂奔KTV噪声扰民问题重复。在第一次接到此问题投诉时,区环保局于11月18日,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KTV噪声进行监测,居民楼卧室点位监测结果达标。此次接到举报案件后,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于11月24日到该KTV进行检查,午夜狂奔KTV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环保执法人员11月27日再次到该KTV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业户已停止营业。经与市文广局沟通,市文广局已对该业户实施查封。执法部门将依法加强监管。 | 无 | |
38 | D210000201811230095 | 新城路本溪电视台工字楼周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遍地,还有一个臭水坑(原本钢幼儿园位置),环境脏乱差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11月25日,区城管局与北地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核实,该积水坑位于本钢基建大院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因在建设过程中基础开方后工程停滞,雨水倒灌形成。同时,居民从楼上乱扔生活垃圾,散落积水坑周边(建筑围挡内)。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遍地”问题,北地街道办事处雇佣车辆和人员,于11月26日开展集中清理,现已累计清理生活垃圾10余吨,此项工作仍在继续进行。同时,责成开发单位对该区域内的建筑残土和垃圾进行整理。针对投诉人反映的“臭水坑”问题,开发单位曾在雨季进行过抽排水,目前,由北地办事处、区城建局和开发单位共同对积水坑进行排水,周边不符合建设规范的污水井也由开发单位一并进行修缮。上述几项工作,均于12月底前完成。 | 无 | |
39 | X2100002101811230076 | 高台子镇塔峪村有一处工业加工厂,生产时冒黑烟,异味大,影响周边环境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11月24日,区环保局和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对投诉问题开展现场核实。本溪鞍本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以水稻壳为原料,自燃碳化为耐火材料,生产过程不涉水,在加工过程两个烟囱有白色烟气排放。11月26日,辽宁天元环保监测有限公司对企业排气筒出口烟尘进行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浓度均符合工业窑炉排放标准(报告编号:2018W4114)。通过现场检查,水稻壳在自燃碳化过程中确实会产生少量异味,但厂区外没有异味。11月27日,区环保局对业主进行约谈,要求企业采取措施,减轻异味影响。区环保局和高台子办事处将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确保企业烟尘稳定达标排放。 | 无 | |
40 | D210000201811240022 | 高台子镇塔峪村的一工厂炼油时,两个烟囱冒黑烟,排放臭味气体;工业废水直排地下,污染地下水。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11月26日,区环保局联合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再次对塔峪村进行全面排查,该村没有炼油企业,仅有一户工业企业,即本溪鞍本耐火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以水稻壳为原料,自燃碳化为耐火材料,生产过程不涉水,无工业废水外排,在加工过程两个烟囱有白色烟气排放。11月26日,辽宁天元环保监测有限公司对企业排气筒出口烟尘进行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浓度均符合工业窑炉排放标准(报告编号:2018W4114)。通过现场检查,水稻壳在自燃碳化过程中确实会产生少量异味,但厂区外没有异味。11月27日,区环保局对业主进行约谈,要求企业采取措施,减轻异味影响。区环保局和高台子办事处将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确保企业烟尘稳定达标排放。 | 无 | |
41 | X210000201811250055 | 新立屯长青街郭某某承包山林被电业局非法砍伐,举报人要求赔偿;公交公司建大修厂,砍伐树木侵占土地。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山林被电业局非法砍伐,要求赔偿问题”, 经核查,1985年郭德林与本溪市绿化管理处签订开发荒山承包造林合同,在荒山上种植林木。2008年,国网本溪供电公司认定郭德林种植林木影响66千伏新立分支线路安全运行,多次与郭德林沟通,希望将影响线路安全的树木伐除,均未得到许可。2014年初,郭德林去世后,国网本溪供电公司对其子郭红伟下达了《影响输电线路安全运行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将影响线路安全的树木全部伐除,郭红伟在通知书上签字,但双方因补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林木一直未能采伐。2016年8月,国网本溪供电公司根据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5]12号文件规定,以树木严重威胁线路安全为由,履行紧急避险手续后,将郭德林承包土地上对电力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进行了伐除,伐除后双方就补偿问题未达成一致,市建委、供电部门正在与当事人积极沟通。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公交公司建大修厂,砍伐树木侵占土地”问题,通过GPS测量,举报区域为非林业用地,现场检查未发现有树木被砍伐。该处土地属性为建设用地,1998年公交公司征用,至今未进行建设,目前仍处于闲置中。 | 无 | |
42 | D210000201811260048 | 举报人前几日反映峪明路铁路小区8号楼的五月狂奔CEOKTV夜间噪声扰民问题。答复结果为基本属实,但噪音不超标。举报人认为在居民楼里开设娱乐场所,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明山区工作协调组于11月16日(第12批)、11月23日(第19批)两次接到群众投诉午夜狂奔KTV噪声扰民问题。在第一次接到此问题投诉时,区环保局于11月18日,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KTV噪声进行监测,居民楼卧室点位监测结果达标。 11月27日,环保局在第三次接到转办案件后,再次到该KTV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已经停止营业。经与市文广局沟通,经与市文广局沟通,2018年11月19日,市文广局因该业户未取得文化经营许可,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并依据第四十一条,已对其依法实施查封(本文改字〔2018〕075号)。11月29日再次复查,该KTV确已停止营业。 | 无 | |
43 | X210000201811260053 | 紫金路18栋楼前(自来水楼)有一处垃圾堆,无专用垃圾箱,垃圾清理不及时,环境非常脏乱。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11月28日,区城管局接到转办案件后进行现场核实,经查,紫金路18栋楼属地为平山区。明山区工作协调组已经将情况向市协调组反馈,建议重新对该案件进行转办。 | 无 | |
44 | X210000201811260064 | 本溪市文化路76号,原65559部队家属楼5号、6号楼对面山上,有人砍伐树木近百亩,建房、圈建菜地,破坏生态环境。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11月28日,在部队的积极配合下,区林业局、综合执法局和东兴办事处共同到现场开展核实工作。经调查,2017年春季,65559部队为确保其油库安全,在部队军事管理区内砍伐一条防火隔离带,面积约4亩,伐木近百株。同时,在该区域内建有3处临时建筑,面积5-15平米不等,用于存放防火、防汛工具。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圈建菜地问题,该处确有近400平米的小开荒。经与部队沟通协调,承诺在一周内清理完毕。 | 无 | |
45 | D210000201811270070 | 卧龙办事处三家子村三组孙某某、赵某某、曹某于2015年-2016年在西山及北阳子山毁林建别墅、鱼塘,每人毁林面积约三、四千平方米。举报人曾与当地林业局反映,未果。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2018年11月29日,明山区林业局、卧龙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投诉人反映的三处房屋均是普通平房,分别为孙洪涛、赵国娟和曹连文从原三家子村村民手中购得。曹连文购得房屋保持原样;赵国娟于2010年将购得房屋在原处扒倒重建,并建150平方米鱼塘一处;孙洪涛于2013-2014年间,将购得房屋在原处扒倒重建,并建500平方米鱼塘一处。2016年,明山区林业局曾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孙洪涛在修建自家院墙及鱼塘时侵占林地约400平方米。经区林业局调查核实,孙洪涛确实存在临时侵占林地行为,已对其予以行政处罚(明林罚决字[2016]第14号),处罚款4170元。 2016年以来,上述三人没有新侵占林地行为。卧龙办事处、区林业局将加强日常监管,严防该地区非法侵占林地行为发生。一经发现,依法严肃查处。 | 无 | |
46 | X210000201811270016 | 明山区高台子街道窑沟口村二组磨地沟,有人在唐某承包的10亩人工林地里倾倒搅拌站垃圾,搅拌站污水污染该村唯一的河流。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关于垃圾侵占林地问题,11月29日,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和环保局工作人员对投诉人反映区域进行现场检查。窑沟口村临时垃圾转运点确有部分偷排的建筑废料(混凝土),约30立方米。垃圾转运点暂存的垃圾部分侵占唐清承包的山林边缘,面积约0.5亩,未对林木造成影响。11月30日,高台子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对倾倒至唐清承包山林范围内的垃圾进行了清理,12月3日已清理完毕。 关于搅拌站污染河流问题,高台子窑沟口村现有3家搅拌站。2018年9月,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曾经发现其中有两家企业存在排放废水问题,当即对两家公司提出警告,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本明环改字〔2018〕017号、本明环改字〔2018〕018号),企业进行了立行立改。 11月29日接到转办件后,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流经窑沟口村的小河进行检查,未发现搅拌站有排放废水污染河流问题。区环保局将加强监管,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 无 | |
47 | X210000201811270055 | 新明街道樱花街63号樱桃小区7号居民楼下有一处废品收购站,长期用手工敲打的方法拆解废品,噪音扰民严重。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11月29日,区服务业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新明办事处工作人员共同进行现场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废品收购站位于樱桃小区7号居民楼下,为明山区永信民用废品收购站,经现场走访和调查,该业户确实存在个别时段手工拆解废品噪音扰民问题。区服务业局要求其规范经营行为,降低噪音影响。区综合执法局对业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对经营场所及周边随意堆放物品进行清理。 | 无 | |
48 | D210000201811280046 | 水塔路26中学附近本溪县一绝羊汤馆杀羊时腥臭味扰民,并且在路边烤羊肉,油烟扰民。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水塔路属于城市主干道,该处管辖权限属市综合执法局。建议市环保督察工作协调组将该案件转交市综合执法局依法调查处理。 | 无 | |
49 | D210000201811280136 | 育龙路樱桃小区二期后门交通岗附近道路污水横流,污染环境。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接到转办案件后,新明办事处已于11月23日,雇用专业人员,对老化坍塌水管进行更换,清淘堵塞的化粪池,并对周边环境进行清理,问题已彻底解决。11月30日,新明办事处再次对樱桃小区二期周边道路进行检查,未发现道路有污水横流问题。 | 无 | |
50 | D210000201811280161 | 大峪新区本钢楼11栋2单元门前是原沈阳矿务局报废的锅炉房,锅炉房围墙铁网上挂了很多垃圾,影响市容,希望将锅炉房围墙拆除。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经现场核实,因楼上住户偶有向楼下扔垃圾行为,导致垃圾袋勾挂在铁丝网上。新明办事处对勾挂在铁丝网上的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在此悬挂条幅,倡导居民共同维护环境卫生。投诉人反映的“希望将锅炉房围墙拆除”问题,该锅炉房院墙为沈阳煤业集团后勤服务总公司合法产权。 | 无 | |
51 | X210000201811280040 | 葫芦岛市众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将几千吨粉煤灰倾倒到明山区赫地村煜鑫采石场开采坑内及附近山里,破坏生态环境。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2018年11月21日,区环保局和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煜鑫采石场内堆存的固体废物为灰渣,总量约300立方米,石场内和周边地区未发现粉煤灰。经查,国电投与众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将锅炉湿式除渣机排出的灰渣交由众成公司处置,因众成公司目前暂无生产加工能力,将收购的灰渣于2018年11月13日至18日期间转售给煜鑫采石场,暂存于其矿坑内,转销给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经现场查看,灰渣中含有一定量的水分,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扬尘污染。区环保局对本溪众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煜鑫采石场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本明环改字〔2018〕45号、47号),并对煜鑫采石场依法立案,并处罚款1万元(本明环立字〔2018〕007号)。同时,要求其在一周内对堆存的灰渣进行清运,并在转运过程中做好扬尘防控。本月23日,煜鑫采石场内堆存的灰渣已清理完毕,全部运往抚顺众翔粉煤灰加工有限公司和本溪天易水泥制品厂进行处理。 11月30日,接到转办件后,区环保局和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再次到煜鑫采石场及其周边山里进行检查,石场内已清理完毕,未发现新的违法行为。区环保局、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将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 该问题与第16批D210000201811190006号案件重复,对太子河新城社区主任唐胜龙予以通报批评,对高台子街道环保员金德印予以诫勉谈话。 | |
52 | D210000201811290026 | 一是牛金台办事处大南沟的拦河坝里堆存大量的生活垃圾,无人处理,污染河水。二是原村长车某某和郝某某在下牛村小南沟五组的田地里回收建筑垃圾、残土,污染环境。.三是下牛村小南沟五组位于采煤区,村民井水含有矾水,无法饮用。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一)12月1日,牛心台办事处工作人员对下牛河河道环境卫生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下牛村五组两处村民居住较为集中区域的河道两侧有少量生活垃圾,无垃圾渗滤液污染河流。当天,牛心台办事处调集人员、车辆对河道两侧生活垃圾开展了集中清理,清理垃圾总量约2吨。牛心台办事处保洁队将加强巡查,并做好周边居民的宣传工作,保持河道环境卫生。 (二)由于该处地势低洼,连年发生涝灾,种植农作物均减产或绝收。经现场核实,2017年春,车玉路和郝运江用残土将现有田地地面垫高,再进行土壤覆盖进行耕种。车玉路和郝运江未改变农田用途,覆盖土壤土内无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未造成环境污染。 (三)12月1日,区卫计局委托监测部门对村民水井进行监测,根据监测报告显示,井水中微生物,细菌,大肠菌群,硫酸盐,硝酸盐氮等主要指标均不合格。牛心台办事处立即采取措施,以临时送水方式解决该地村民饮水问题。同时,将根据村民意愿,采取整体动迁或者接入自来水管线,以及机打深井等几种方式,以从根本上解决该地区村民饮水安全问题。 | 无 | |
53 | D210000201811290073 | 解放北路明山税务局对面的宝都KTV噪音扰民。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12月1日,区环保局与北地办事处工作人员共同进行现场检查。宝都KTV为独立娱乐用房,左右两侧与九鼎花园住宅楼相邻。12月2日,区环保局委托辽宁天元环保监测有限公司对宝都KTV噪声进行监测,监测人员选取距KTV最近的居民室内进行监测,昼间监测结果为37.1分贝,夜间监测结果为31.2分贝,监测结果达标。区环保局对业主进行约谈,要求采取措施,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居民影响。 | 无 | |
54 | X210000201811300061 | 三江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将业主使用的地下停车场地非法出租给个体经营者,开设酒吧、健身房、浴池等。浴池私打机井盗采地下水,抽水泵震动、噪音很大;浴池四台锅炉设在地下室,运行时噪音超标,且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三江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将业主使用的地下停车场地非法出租给个体经营者”问题,经查,该处用房为商业用房,非公用停车场,为本溪市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产权明晰。目前,倍力健身俱乐部、静雅大众浴池和百纳本色酒吧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浴池四台锅炉设在地下室,运行时噪音超标,且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经查,三江小区锅炉房内确有四台锅炉。其中,静雅大众浴池现有一台2蒸吨生物质锅炉正在使用,同时备用一台1蒸吨油炉,无环境安全隐患。另有2台6蒸吨供暖锅炉(一用一备,由市建委负责拆改),用于三江小区居民供暖。12月3日,区环保局委托辽宁天元环保监测有限公司对锅炉运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浴池私打机井盗采地下水,抽水泵震动、噪音很大”问题,依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34号令),建议由市协调组转交市水务局依法处理。 | 无 | |
55 | X210000201811300285 | 高建社区悦馨花艺馆有超负荷空调,噪音特别大。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12月2日,区环保局与北地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该花店经营面积约70平方米,因经营需要,安装有一台精创牌3匹空调,属民用空调,空调外挂机安装在花店后门墙上。区环保局已约谈业主,要求其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隔音设施安装,降低噪声排放。 | 无 | |
56 | X210000201811300291 | 明山区牛心台镇大农湖村赵某父子二人砍伐上千棵国有林。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 否 | 12月2日至3日,区林业局与卧龙办事处工作人员对大浓湖村林地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有林木被盗伐问题。区林业局与办事处护林员将加大林地巡护力度,提升林地资源管护水平。 | 无 | |
57 | D210000201812030059 | 牛心台镇石厂有家三合钙粉厂,采矿证已过期,但近期仍开采石灰石用土窑加工,产生粉尘及噪音扰民。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本溪市三合钙粉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石灰石为原料,进行钙粉加工的企业。该企业无矿山(无需采矿证),现场检查也未发现有开采石灰石行为。企业以外购的熟石灰石为原料,经欧式环保磨粉机粉磨,形成石灰石脱硫钙粉。该企业周边确实有两座土窑,为原牛心台办事处文兴白灰厂,该厂已停产20余年,不具备生产条件。三合钙粉有限公司厂界东侧为荒地、西侧为农田、北侧为运输道路、南侧为农田,生产车间为全封闭厂房,卫生防护距离达450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噪声对居民影响较小。明山区环保局和牛心台办事处将加强企业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环评要求降低粉尘和噪声对居民影响。 | 无 | |
58 | D210000201812030087 | 联丰小学丽园广场垃圾遍地,环境脏乱差,一直无人清理。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经查,该处属市绿化处绿地公司管理,明山区工作协调组已将情况向市协调组书面汇报,请市协调组将此件转交市建委处理。 | 无 | |
59 | X210000201812030044 | 中电投热电厂的粉煤灰委托葫芦岛众杰建材有限公司处理,众杰建材公司没有综合利用处理粉煤灰的能力,将粉煤灰倾倒在赫地村煜鑫采石场的矿坑里,产生严重的粉尘污染。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2018年11月21日,区环保局和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煜鑫采石场内堆存的固体废物为灰渣,总量约300立方米,石场内和周边地区未发现粉煤灰。经查,国电投与众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将锅炉湿式除渣机排出的灰渣交由众成公司处置,因众成公司目前暂无生产加工能力,将收购的灰渣于2018年11月13日至18日期间转售给煜鑫采石场,暂存于其矿坑内,转销给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经现场查看,灰渣中含有一定量的水分,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扬尘污染。区环保局对本溪众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煜鑫采石场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本明环改字〔2018〕45号、47号),并对煜鑫采石场依法立案,并处罚款1万元(本明环立字〔2018〕007号)。同时,要求其在一周内对堆存的灰渣进行清运,并在转运过程中做好扬尘防控。11月23日,煜鑫采石场内堆存的灰渣已清理完毕,全部运往抚顺众翔粉煤灰加工有限公司和本溪天易水泥制品厂进行处理。 接到转办件后,区环保局和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再次到煜鑫采石场及其周边山里进行检查,石场内已清理完毕,未发现新的违法行为。区环保局、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将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 该问题与第16批D210000201811190006号案件重复,对太子河新城社区主任唐胜龙予以通报批评,对高台子街道环保员金德印予以诫勉谈话。 | |
60 | X210000201812030099 | 鹏程小区12号楼1楼有两处汽车修配厂,废旧配件堆在地上,油污满地,垃圾和土随处乱堆,尘土飞扬。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12月5日,区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和新明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针对两家汽配厂门前乱堆乱放和油污问题,区综合执法局当即对业主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对杂物进行清理;区环保局对业主进行约谈,要求其清洗地面油渍并规范操作行为,减少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业主当日完成杂物和地面油渍清理。针对百顺重型汽配外接门斗问题,区综合执法局当即向业主下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按法律程序督促其自行拆除,逾期未拆,将依法强制拆除。 | 无 | |
61 | X210000201812030103 | 本溪市的一些砖厂,存放大量沈阳祝家有害污泥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 否 | 12月5日,区环保局、公安明山分局及各办事处工作人员对明山辖区砖厂进行全面排查。明山区共有砖厂9家,均未发现存放有害污泥问题。明山区将加大检查力度,如发现使用、私存有害污泥行为,将坚决予以严肃查处。 | 无 | |
62 | X210000201812030105 | 一是高建社区37栋楼下院内悦馨花艺馆违建开店,占用人行道,堆放物品,空调噪声扰民。二是娜姐饺子家常菜,违建活动房,随意堆放杂物,环境脏、乱、差。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一)12月5日,区环保局、城管局、综合执法局和北地办事处工作人员针对投诉问题开展现场调查。第27批X210000201811300285号转办案件,群众对悦馨花艺馆空调噪音扰民问题进行过投诉。该花店经营面积约70平方米,因经营需要,安装有一台精创牌3匹空调,属民用空调,空调外挂机安装在花店后门墙上。12月3日,区环保局已约谈业主,要求安装隔音设施,降低噪声排放,业主正在积极整改中。悦馨花艺馆经营场所为居民楼一楼门市,非违建,也未占道经营,其所在居民楼后侧确有杂物堆放,已要求业主5日内自行清理完毕。北地办事处和区环保局将对整改情况及时跟进。(二)经现场核查,娜姐饺子家常菜确实存在违建问题,面积约5平方米。因菜馆已停业,12月5日,区综合执法局向该饭店留置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并继续联系房主,依法对违建实施拆除。 | 无 | |
63 | D210000201812040028 | 举报人曾反映消防永安街塔东花园华联超市的风机和制冷机噪声扰民问题。在政府网站没有公示结果。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此件为重复件,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塔东花园的华联超市的风机和制冷机噪声扰民”问题,区环保局已于11月23日对华联超市消防店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本明环改字〔2018〕53号),要求该单位2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任务,实现噪声达标排放。12月7日,区环保局再次到现场查看,该超市已将负一层压缩机从室内平台挪至地面,以减轻共振产生的噪声;同时将朝向居民楼的负一层通风口加装隔音罩。待整改工作全部完成后,区环保局将再次进行噪声监测,确保其噪声达标排放。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在政府网站没有公示结果”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转办案件,由市协调组按批次统一在本溪日报进行专版公示。11月30日,本溪日报已对该案件处理情况进行了公示。 | 无 | |
64 | X210000201812040011 | 辽宁中电投热电厂的粉煤灰委托葫芦岛众杰建材有限公司处理,众杰建材公司没有综合利用处理粉煤灰的能力,将粉煤灰倾倒在赫地村煜鑫采石场的矿坑里,产生严重的粉尘污染。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2018年11月21日,区环保局和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煜鑫采石场内堆存的固体废物为灰渣,总量约300立方米,石场内和周边地区未发现粉煤灰。经查,国电投与众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将锅炉湿式除渣机排出的灰渣交由众成公司处置,因众成公司目前暂无生产加工能力,将收购的灰渣于2018年11月13日至18日期间转售给煜鑫采石场,暂存于其矿坑内,转销给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经现场查看,灰渣中含有一定量的水分,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扬尘污染。区环保局对本溪众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煜鑫采石场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本明环改字〔2018〕45号、47号),并对煜鑫采石场依法立案,并处罚款1万元(本明环立字〔2018〕007号)。同时,要求其在一周内对堆存的灰渣进行清运,并在转运过程中做好扬尘防控。11月23日,煜鑫采石场内堆存的灰渣已清理完毕,全部运往抚顺众翔粉煤灰加工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接到转办件后,区环保局和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再次到煜鑫采石场及其周边山里进行检查,石场内已清理完毕,未发现新的违法行为。区环保局、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将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 该问题与第16批D210000201811190006号案件重复,对太子河新城社区主任唐胜龙予以通报批评,对高台子街道环保员金德印予以诫勉谈话。 | |
65 | X210000201812050051 | 明山区“弹指间”网吧的排风设施噪声扰民。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 是 | 12月7日,区环保局与金山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并委托辽宁天元环保监测有限公司对噪声进行监测。监测人员选取距离网吧排风设施1米处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63分贝,超出标准值3分贝。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要求业主对排风设施进行软连接封闭,减轻噪声对居民影响。业主承诺一周内完成整改,区环保局将跟进整改效果。 | 无 | |
66 | X210000201812050070 | 沈阳市祝家污泥处理工程违规招投标,处理过程弄虚作假,把污泥运到铁岭、抚顺、本溪、辽阳等地焚烧、做砖、填埋,污染当地环境。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 否 | 12月7日,区环保局、公安明山分局、卧龙办事处、牛心台办事处和高台子办事处对明山区开展全面检查,未发现砖厂及其他企业使用、私存和私自处理污泥等问题。同时,也未发现有焚烧和填埋等违法行为。明山区各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管,一经发现违规存放及处置污泥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 无 | |
67 | X210000201812050069 | 辽宁省全省污水、污泥处理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拖欠严重,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 明山区 |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 否 | 明山区卧龙(牛心台)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整体交由辽东水务运营。相关费用已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每年由运营单位上报运营费用,经财政审核后,予以拨付,不存在拖欠费用影响运行情况。 | 无 | |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明山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5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明山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44599322 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太子河新城滨河北路167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