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0-00053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环保局 |
信息名称: | 关于本溪市明山区牛心台镇白灰厂(石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2-10 | 成文日期: | 2020-02-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本溪市明山区牛心台镇白灰厂(石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关于本溪市明山区牛心台镇白灰厂(石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拟批复意见)
本溪市明山区牛心台镇白灰厂:
你单位报送的《本溪市明山区牛心台镇白灰厂(石灰岩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环评结论及专家技术评估意见,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组关于“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地方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本溪市明山区牛心台办事处红脸村弯沟,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占地面积0.2638km2。扩建后开采规模为黑色冶金熔剂用石灰岩2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规模20万立方米/年(合52万吨/年),共计72万吨,配套的破碎生产线破碎能力增加至72万吨/年。该项目符合现行的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生态环境安全,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该项目属于扩能项目,生产设备、设施均依托矿区原有,通过增加员工人数及工作时长达到扩能目的,因此不涉及施工期。
四、运营期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生产工艺产生的粉尘。要求凿岩钻孔采用湿式作业,配备洒水车洒水抑尘。在投料口进口处、颚式破碎机进出口处、筛分机进出口处配备喷雾洒水装置。颚式破碎机、筛分机、皮带输送机作全封闭处理。反击式破碎机为全封闭式设备并配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运营期洒水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运营期噪声主要设备噪声。要求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给料机、颚式破碎机、振动筛分机安装橡胶减振设施;加强设备保养,加强润滑。
4、剥离表土临时堆放于原有表土场,后期实施绿化前回铺表土,定期用于生态复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投放到封闭式垃圾桶内定期清运。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
五、本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实施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运行。
六、项目投入运行后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本项目居民居住环境达到功能区标准。
联系地址:太子河新城投资服务中心明山区环保局
联系电话:44599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