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0-00164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整改方案(本委发〔2019〕15号)》第十二项整改任务结果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3-23 | 成文日期: | 2020-03-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整改方案(本委发〔2019〕15号)》第十二项整改任务结果公示
市《整改方案(本委发〔2019〕15号)》
第十二项整改任务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十二: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二、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城区、工业园区10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明山区现仅有本溪万豪酒店2台10吨燃煤锅炉未拆改)。
三、整改措施
淘汰万豪酒店剩余2台10吨燃煤锅炉。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本溪万豪国际酒店剩余2台10吨燃煤锅炉已于2019年7月底前完成拆除,更换燃气设施,提前完成整改任务。
此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明山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27日
受理部门:明山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44599322
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太子河新城滨河北路16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