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0-00214 发布机构: 明山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信息名称: 市《整改方案(本委发〔2018〕9号)》第十项整改任务结果公示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4-23 成文日期: 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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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整改方案(本委发〔2018〕9号)》第十项整改任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23 09:20:33 【字体: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十:部分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大量生活垃圾简易堆存,污染严重。

二、整改目标

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工作。

三、整改措施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要求,对照“部分没有建成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部分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大量生活垃圾简易堆存于河边、沟边、路边、村边,污染十分严重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确保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配有卧龙垃圾中转站1个,可以满足卧龙地区垃圾中转处理需要。为了提高垃圾处理能力,满足高台子和牛心台地区的垃圾处理需要,投入资金130万元增加采购了可卸载式垃圾车1台,垃圾压缩箱2个,3台垃圾运输车,将该中转站垃圾处理能力从40吨/日提高到120吨/日,压缩处理后的垃圾运往千金岭排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此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明山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9日

受理部门:明山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44599322

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太子河新城滨河北路16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