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0-00216 发布机构: 明山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信息名称: 市《整改方案(本委发〔2019〕15号)》第二十项整改任务结果公示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4-23 成文日期: 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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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整改方案(本委发〔2019〕15号)》第二十项整改任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23 09:00:32 【字体: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二十:重金属污染治理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加大重金属污染治理力度,严防重金属污染。

三、整改措施

(一)严把涉重金属企业准入门槛,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坚决不予准入。

(二)对符合准入条件的涉重金属企业实行园区化集中管理,强化集中治污效果。

(三)开展辖区内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工作,有效防止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明山区涉及重金属企业共2家,一是本溪市华美电镀厂,该厂已于2016年9月19日由我区下达关闭通知,依法对该厂予以关闭;二是本溪市钰卓铜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洞采矿石销售,不进行洗选加工,且该企业至今未正式生产。

此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明山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9日

受理部门:明山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44599322

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太子河新城滨河北路16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