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0-00219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
信息名称: | 市《整改方案(本委发〔2019〕15号)》第十九项整改任务结果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4-23 | 成文日期: | 2020-04-2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整改方案(本委发〔2019〕15号)》第十九项整改任务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十九: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不断改善城区生态环境质量。
三、整改措施
(一)对禁养区实行严格管理,进行坚决不予新建养殖厂。
(二)按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
(三)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加强引导和服务,2019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完成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完成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配套率95%以上。同时,完成2019年新增太子河沿岸300米内禁养区划定工作,新增划定畜禽禁养区恒大至老官砬子段、上牛至老官砬子段和威龙桥至实华水电站段3处,累计1.5平方公里。
此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明山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9日
受理部门:明山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44599322
邮寄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太子河新城滨河北路16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