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环保局 | |
信息名称: | 辽宁宇航宏太新材料有限公司硅酸铝保温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6-19 | 成文日期: | 2020-06-1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辽宁宇航宏太新材料有限公司硅酸铝保温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辽宁宇航宏太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辽宁宇航宏太新材料有限公司硅酸铝保温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环评结论及专家技术评估意见,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组关于“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地方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辽宁宇航宏太新材料有限公司硅酸铝保温材料建设项目位于本溪市明山区园兴路本溪(明山)新材料产业园内,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16667m2,总建筑面积为10898m2。本次技改项目新建硅酸铝保温制品生产线两条,分别为硅酸铝保温毯生产线一条和硅酸铝保温棉生产线一条,并依托原生产线拆除后空厂房、办公室等公用工程,不新增用房。项目从事硅酸铝保温材料的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硅酸铝保温毯和硅酸铝保温棉,年产总量为5万吨,其中硅酸铝保温毯年产量为3万吨,硅酸铝保温棉年产量为2万吨。该项目符合现行的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生态环境安全,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本项目用地为产业园内原有厂房,无需进行土建工程。施工期间仅进行设备安装和设备调试。
四、运营期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本次技改项目废气主要为硅酸铝保温材料生产线产生的废气以及电阻炉熔融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和二氧化硫。破碎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20m排气筒高空排放;熔融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再由封闭管线引入湿法脱硫池进行脱硫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集棉、针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与熔融废气一起进入脱硫池最终无组织排放。生产线布置在封闭厂房内,要求定期洒水降尘。
2、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和员工生活用水。生产用水为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产业园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本溪市明山区卧龙(牛心台)污水处理厂。
3、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噪声污染的防治:产噪设备尽可能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破碎机、集棉机、离心机做基础减振处理,加装减震垫;加强生产机械的日常维护,注意润滑,并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设备及时更换,以此降低摩擦,较小噪声强度;对风机安装消声器,进行基础减震;设备均布置在封闭式厂房内。
4、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磁性废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弃包装以及边角料。生活垃圾投放到厂区内的封闭式垃圾桶内,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磁性废料统一收集后可外售于废料回收商家进行回收;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可回用于生产;废弃包装统一收集至原料储存区,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边角料落入剪切机下方的收集箱收集后可回用于集棉机。
五、本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实施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运行。
六、项目投入运行后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本项目居民居住环境达到功能区标准。
联系地址:太子河新城投资服务中心明山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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