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1-00021 发布机构: 明山区环保局
信息名称: 辽宁省本溪市欢喜岭头道沟铁矿详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1-22 成文日期: 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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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市欢喜岭头道沟铁矿详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09:00:24 【字体:

本溪万利矿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辽宁省本溪市欢喜岭头道沟铁矿详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环评结论及专家技术评估意见,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组关于“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地方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项目位于本溪市明山区卧龙镇头道沟,勘查区界内矿体资源量、矿体规模、产状、矿石结构、构造、质量特征、开采技术条件及开采选冶性能等均已查明,本次申请的探矿权类型为探矿权保留,面积为 2.67km2(由 9 个拐点组成)。该项目符合现行的产业政策要求,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生态环境安全,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由于本项目实际于 2018 年 10 月之前已经完成全部工作,企业不再进行探矿工作,所以本次环评主要针对探矿活动期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恢复情况以及生态保护措施是否达到要求。

1、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探槽开挖产生的粉尘、钻探前表土剥离、表土堆放及回填所产生的粉尘、车辆运输所产生的扬尘、汽车尾气和施工机械、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要求在项目勘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对临时表土堆存区域进行夯实、覆盖处理、洒水降尘;加强燃油机械的维护保养,选择清洁燃料;采取开挖区及时回填拍实、临时堆土表面拍实并在大风天气采取苫布覆盖等措施。

2、钻探废水集中产生于各钻探场地,该类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SS,可直接返回生产使用。设计中,再生水在冷却钻头后,受后续泥浆水灌入钻孔而排出,与钻探泥浆一并流入泥浆池内,短暂沉淀后,再由泥浆泵扬回钻孔,不外排。详查期间,生活清洗水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粪污直接排入防渗简易旱厕定期清掏。

3、探矿期间噪声主要是探矿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要求通过基础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影响。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探槽过程产生的土方、钻探过程剥离的表土,钻探工程产生的废弃泥浆、钻屑等,以及勘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 槽探过程剥离的表土由人工清理至探槽两侧临时堆放,表土上方采用覆盖土工膜的遮挡措施,待探槽标记、编录结束后用于探槽覆土回填。 在每个钻孔施工完毕后,将泥浆与岩屑一并回填至泥浆循环池内,并对其进行填筑处置。岩样岩心由勘查单位保留,对地质编录完毕后的废弃岩心进行填筑处理。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四、本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实施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运行。

五、项目投入运行后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本项目居民居住环境达到功能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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