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1-00136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环保局 |
信息名称: | 本溪东方三家子矿业有限公司1000万吨/年选矿厂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3-18 | 成文日期: | 2021-03-1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东方三家子矿业有限公司1000万吨/年选矿厂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溪东方三家子矿业有限公司”的环境影响评价应进行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内容等公告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本溪东方三家子矿业有限公司1000万吨/年选矿厂改建项目
建设项目概况:本溪东方三家子矿业有限公司位于本溪市明山区卧龙镇三家子村,拟在现有厂区范围内对现有生产系统改造,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将选厂铁矿原矿处理能力从现有的500万吨/年提高到1000万吨/年。
建设单位:本溪东方三家子矿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卧龙镇三家子村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4-45890678
评价单位: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作程序:(1)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及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2)进行工程分析、现状调查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评价。(3)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工作内容:(1)介绍工程概况,分析项目实施过程各阶段的环境污染源;(2)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3)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并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4)采取信息公告和公众意见调查及分析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工作;(5)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明确的建设项目可行与否的结论。
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可通过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告
本溪东方三家子矿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