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1-00159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社局 |
信息名称: | 2020年、2021年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递补资格审查的公告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 成文日期: | 2021-04-0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20年、2021年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递补资格审查的公告
一、进入递补资格审查人员
因资格审查人选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现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附件1)。
二、递补资格审查安排
(一)递补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6日上午9:00-11:00。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递补资格审查地点:明山区政府0412室(辽宁省本溪市滨河北路1678号)。
三、递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递补资格审查人选须提供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笔试准考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工作单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因提供证件、信息等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自负后果。
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期间须服从明山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
咨询电话:
明山区人社局:44586009
明山区卫健局:43890577
附件:
1.《2020年、2021年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本溪市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日
附件1:2020年、2021年本溪市明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