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1-00358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民政局 |
信息名称: | 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8-05 | 成文日期: | 2021-08-0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
明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始终坚持以强化窗口服务意识、规范窗口服务标准、提高窗口服务水平为宗旨,出台优服务、简流程、强队伍、新思路等工作措施,不断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水平,真作为、勤作为、快作为,为地区营商环境的改善和经济高质量的发展贡献力量。
一、强化工作责任,推动作风转变。明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坚持“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的工作原则,不让当事人跑冤枉路,一次性解释到位,分分钟马上办结。在首问形式上,公开首问服务电话和当面答复,做到周到耐心、主动热情;在首问标准上,做到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实际情况,做到依法释义、客观公正;在首问制度上,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杜绝“门好进、话好听、事难办”,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在首问纪律上,不准漠不关心、敷衍塞责、擅自扣压、久拖不决,做到全心全意为群众着想,让群众有备而来,满意而归。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服务技能。认真学习《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等内容。贯彻落实《民法典》和国内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特别是离婚“冷静期”的宣传和落实工作,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程序办理。根据《辽宁省国内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户籍非明山区的居民,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业务。对“214”“520”等特殊日期迎来的登记高峰,提前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同时采取周日加班,提前到岗、加开临时办证窗口、延时服务等措施,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
三、完善硬件设施,提高工作效率。配齐配全必要的办公设备。共设立2个婚姻登记窗口和1个婚姻登记室,配备电脑、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高拍仪、电子签名设备、指纹采集设备、身份证读卡器、居住证读卡器。
四、设立服务专区,优化服务水平。对婚姻登记的权限、程序、条件等内容进行公开。专门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一边向前来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一边耐心地提供咨询服务,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明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作为为民服务的窗口,本着“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坚持从优化营商环境破局,聚力破解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问题,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公仆情怀,尽心竭力解决群众遇到的婚姻问题,不断促进民政服务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