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1-00444 发布机构: 明山区民政局
信息名称: 明山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初见成果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9-17 成文日期: 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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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初见成果

发布时间:2021-09-17 14:18:10 【字体:

为切实做好我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明山区民政局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人员配备、保障经费开销、强化业务培训、大力宣传发动等工作措施,认真谱写地名文化保护与地名规范化管理互动发展的新篇章。截至目前,共普查汇总并录入地名数据库数据信息1802条,其中行政区域8条,非行政区域108条,群众自治组织79条,居民点315条、交通运输设施236条,水利电力通信设施8条,路地地形80条,陆地水系5条,纪念地旅游景点33条,建筑物17条,单位644条,历史地名39条,地名标志230条;按普查录入的地名信息对1:5万矢量地图进行了修改;对明山区4条界线走向和16处界桩进行一次检查,给15处界桩进行修缮,补立一处丢失界桩(042105A);编撰上报地名录462条,编撰国家地名志2条,辽宁省地名志5条,编撰辽宁省地名词典151条,国家地名词典42条;完成了地名标准化处理,并对部分地理实体进行设标。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区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各司其责,明确专人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填报工作,并及时提供地名普查的相关资料。

二是严格要求,周密部署。根据区统一部署,严格按时间进度要求推进普查工作,力求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效。制定《明山区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普查的范围任务、原则、组织分工、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及时调度通报进展情况,便于甄别和查漏补缺指导督促工作;召开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动员会议,明确了普查任务,确定了工作措施,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三是分工协作,部门联动。不断加强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区民政局按照每一个工作阶段的要求,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交流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进而推进工作落实。

四是完善资料,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建立完善地名和区划数据库管理系统。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档案工作,对全区地名档案进行认真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力求做到文件排列、组合符合要求,目录符合规范。截至目前,共整理地名普查成果类档案1802条,38卷(一套),保证地名资料的完整,更是实现了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了档案保管人员的工作水平,开创了档案管理工作新局面。

五是转换普查成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普查成果进程,将普查成果纳入全国地名信息政务管理平台,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挖掘地名文化,探索地名的发展规律、历史文化特征和内涵,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讲好地名故事,传承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全方位展现地名文化的独特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