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3-00803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明山区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05-18 | 成文日期: | 2023-05-1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明山区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防治地质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辽宁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本溪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本溪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经明山区政府批准后制定《本溪市明山区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本明政办发〔2023〕7号)。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辽宁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本溪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本溪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各部门需严格按照本方案实施。
二、主要内容
全区有可能诱发崩塌灾害点主要分布在新明街道办事处东兴社区平顶山天门山入口处,但全区各办事处仍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地质灾害预报,加强防范,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关于印发《本溪市明山区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为做好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辽宁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本溪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本溪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明山区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汛期地质灾害预防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抓紧抓好。要采取各种措施,运用各种手段使测、报、防、救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全过程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在抓好预防的同时,要有计划的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所需经费、人员、物资、设备和技术保障工作,有效地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减轻灾害损失。
2.依靠群众、及时反应。要充分发动和依靠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群众,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监测能力,在办事处、村要建立二级地质灾害基础监测点,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动员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
3.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救援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紧密结合、反应快速的原则,适应地质灾害预防、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需要。
文件解读单位:自然资源明山分局
解读人:战婷婷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44525078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本溪市明山区2023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