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0-00108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明山区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供应保障协调工作组的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9-05-10 | 成文日期: | 2019-05-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明山区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供应保障协调工作组的政策解读
一、成立协调工作组背景及意义
为加快推进我区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强供应保障能力,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落实工作要求,成立明山区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供应保障协调工作组(以下简称协调工作组)。
二、文件内容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及供应保障工作,研究解决问题,指导督促工作。
组成人员:成立以常务副区长为总协调人,发改、住建部门为副总协调人和各涉关部门为成员的协调组,共计13人。
工作机构:协调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协调工作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