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0-00117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2019年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的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 成文日期: | 2019-09-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2019年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发布背景
为全面做好我区2019年河长制工作,根据《明山区河长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明山区全面推行河长制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重要意义
本方案按照省政府、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用于考核区直各单位贯彻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情况,对推进生态文件建设,改善水生态环境,落实市政府、区政府决策部署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2019年度区政府对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的考核。
(二)考核内容
2019年度全面实施河长制考核内容主要为《明山区河长制实施方案》确定的河湖治理及管理保护重点任务。
(三)考核程序
1.牵头部门细化考核要求。
2.自查评分。
3.部门评审。
4.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