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1-00105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0-07-10 | 成文日期: | 2020-07-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文目的:
为进一步改善明山区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质量,巩固主城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果,根据《本溪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自2020年起,明山区将利用5年左右时间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为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运用“幸福生活和美好环境共同缔造”理念,推广我市早期棚改党建+“共谋、共建、共治、共评、共享”经验,推进我区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城区人居环境突出短板。
坚持居民自愿、因地制宜。坚持各方协调、统筹推进。坚持机制创新、长效管理。
工作任务:
凝聚居民共识。明确改造内容。开展技术扶助。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工程安全质量。推进老旧小区“自助式”管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民力量。实行效果共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