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1-00110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需明山区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及《2020年明山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0-02-15 | 成文日期: | 2020-02-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需明山区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及《2020年明山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政策解读
为全面落实市、区两级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对市、区两级《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形成《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需明山区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及《2020年明山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经认真梳理,明山区承担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共七部分、54项,内容包括:主要经济指标、“凝心聚力抓发展,不断壮大实体经济”、“ 紧盯目标抓攻坚,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推进改革激活力,加快集聚发展动能”、“ 统筹兼顾强弱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不遗余力补短板,继续增进民生福祉”、“ 担当作为抓落实,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等七个方面;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共七部分、76项,内容包括:主要经济指标、“聚焦实业兴区实现经济稳中有进”、“ 聚焦环境优化实现开放合作共赢”、“ 聚焦整治提升实现城乡面貌改善”、“ 聚焦社会保障实现民生福祉共享”、“ 聚焦综合治理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承诺办好10件民生实事”等七个方面。并明确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需明山区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及《2020年明山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