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1-00661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明山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 主题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1-06-10 | 成文日期: | 2021-06-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市明山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一、发文目的
地质灾害是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灾害。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我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安全的地质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辽宁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本溪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本溪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明山区行政区域内,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原则
1. 2. 深入调查,规划先行;3. 依靠群众、及时反应;4.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本溪市明山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