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4-00454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明山区卫生健康局提升卫生监督现场检测执法能力相关设备补充采购的采购公告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
发布日期: 2024-09-03 成文日期: 2024-09-03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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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卫生健康局提升卫生监督现场检测执法能力相关设备补充采购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3 13:23:38 【字体:

项目概况

(提升卫生监督现场检测、执法能力相关设备补充采购)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溪市成德嘉园3栋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X-ZHX-202409002

项目名称:提升卫生监督现场检测、执法能力相关设备补充采购

预算金额:6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03日 2024年9月06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溪市成德嘉园3栋1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成德嘉园3栋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10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成德嘉园3栋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明(含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缺任意一项,不接受其报名。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溪市明山区卫生监督所)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唐家路2号 

联系方式: 024-44837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大连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地址:   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  

项目联系人:冷泽滨  丁亚楠

电 话:  024-448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