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2-00626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明山区创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本明政办发
发布日期: 2022-01-12 成文日期: 2022-01-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本明政办发〔20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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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明山区创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2 14:04:02 【字体:

本明政办发〔2022〕3号 

关于印发明山区创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涉关部门:

现将《明山区创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明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

 

 

 

明山区创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明山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区任务目标和工作部署,区政府决定2022年组织开展创城专项行动。按照“每月有行动,每周有重点”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明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的原则,以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全面推进全区创城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活动目的

按照“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以治理市容环境脏、乱、差为重点,通过进一步加强市容市貌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市容环境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优美宜居的环境,为进一步深化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现2023年创城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活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1日至2月28日)

1.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活动方案,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结合活动方案对本部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细化方案。各有关单位按照活动实施方案,对照创建任务、测评标准,针对所承担的具体整治任务,充分搞好摸底调查,掌握实际情况,摸清问题底数,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具体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根据活动实施方案专项行动内容,落实属地责任,强化部门联动,采取条块结合,先易后难的方式,由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通过组织集中行动,解决突出问题,要坚持根除难点、抓出亮点、注重长效,消除薄弱环节,多建精品亮点,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区市容管理水平。

(三)验收考核阶段(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强化日常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做好巩固提高工作。在各部门组织自查验收的基础上,由明山区创城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排出名次,总结表彰。

四、活动内容

(一)拆除违章建筑(含私设停车桩)专项行动

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即查即拆,以“零容忍”态度第一时间完成拆除,坚决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实现“严打击、停增长”;对存量违法建设实行将拆违与改造旧住宅区充分结合,以改造带动拆违,以拆违促进改造;对因拆除可能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而不能拆除的违法建设,依法予以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罚款等处罚;对经民政部门、街道、村等认定的生活困难群众用于维持生计的违法建设,按照维护社会稳定、尊重事实的原则,统筹考虑,妥善处理;对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破坏房屋结构、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建设,先行拆除清理。

牵头领导:赵庆凯

责任部门:住建局、执法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二)社区、小区环境卫生(含垃圾、污水、小广告、扬尘、异味、楼道杂物)专项整治行动

集中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治理行动,特别要针对主次干路沿线、背街小巷、排洪沟渠及周边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治理工作。规范沿街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乱搭乱建,严禁乱堆乱放建筑垃圾和废弃物。集中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等路段和场所,建筑物墙体、候车站点、电线杆、路灯杆、楼道等公共设施,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铺门面、围墙上的“乱张贴、乱喷画、乱涂鸦”等城市“牛皮癣”进行清除。切实加大日常巡查,及时制止、举报乱张贴行为;持续加强对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小广告的治理力度,各街道负责对已经设立的便民广告栏进行清理维护,落实人员定期清除过期广告;根据需要由在城区增设一批便民广告栏,确保治理成效不反弹。

牵头领导:赵庆凯

责任部门: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

清理校园周边无证经营、不卫生食品、“三无食品”及其他流动摊点,对周边商户占道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顿校园周边饮食场所。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健全交通安全设备和警示牌,规范停车行为。清理整治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取缔非法网吧、游戏厅、歌舞厅、音像报刊出租点;加大校园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牵头领导:周晓婕

相关部门:文旅局、住建局、执法大队、交警大队、市场局

(四)规范物业管理(物业及非物业)

动员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参与创城工作,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居民的满意度。大力推进老旧小区“自助式”管理工作。

牵头领导:赵庆凯

责任部门: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整治违章停车

加强辖区停车秩序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整治停车乱象,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牵头领导:关勇

责任部门:交警大队、民政局

(六)规范商户经营(含占道经营、厅式市场)

重点清理马路市场、主次干道上非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清理各类私搭乱建、违章堆放占压道路行为。清理辖区内违规占道摊点、店外店,清理违规占道修车点、洗车点,清理废品收购站(场)占道堆放,规范露天市场交易秩序,引导商贩有序经营;各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负责辖区内占道经营清理整体工作,研究制定占道经营清理工作方案,确保占道经营清理工作有序推进、高效落实。

牵头领导:赵庆凯

相关部门:执法大队、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区创城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明山区创城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福渊  区长

副组长:周晓婕  副区长

关  勇  副区长、明山公安分局局长

赵庆凯  副区长

成  员:张广福  区住建局局长

王  刚  区执法大队队长

于  雷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宋小光  公安明山分局副局长

于铁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高建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海涛  区民政局局长

王永启  区文旅局局长

周  斌  北地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玉国  明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高  成  高峪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天勋  新明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雷  卧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吕  超  牛心台街道办事处主任

        曲明伟  高台子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广福同志兼任。

六、活动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以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目标,充分利用电视新闻、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各责任部门要层层发动,运用现代传媒广泛宣传,形成氛围。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专项行动是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以最佳的城市环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城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操作性强的具体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要组织强有力的队伍,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市容市貌整治工作攻坚战。

(三)加强巡查,狠抓落实。围绕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解决问题。

(四)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又要增强主动参与意识,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加强相互间的支持、配合和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五)严肃纪律,奖优罚劣。综合整治活动结束后,组织综合考核,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部门,进行表彰;对不能落实整治工作任务、整治效果差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政策解读:《明山区创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