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0-00088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明山区2019-2020年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明政办发 |
发布日期: | 2019-05-30 | 成文日期: | 2019-05-3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明政办发〔2019〕12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明山区2019-2020年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明政办发〔2019〕12号
关于印发《明山区2019-2020年
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明山区2019-2020年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明山区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
明山区2019-2020年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及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区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区委、区政府决定从2019年起,利用2年时间,全面开展“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系列活动,现立足我区城市建设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实现长效管理为主线,以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以推进精细化管理为手段,牢固树立为民、利民管理理念,实现城市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转变,通过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把明山区打造成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环境更优美的生态宜居城区,努力实现“环境整洁、市容美观、畅通有序”城市环境的总体目标,提升我区城区品位,为全面加快推进我区振兴发展,建设幸福明山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围绕路面卫生、街面秩序、立面容貌,突出街巷路、居住区内环境卫生及绿化管护,以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统筹建设、管理环节,破解城市管理难题,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坚持区级统筹、街道负责。突出各街道办事处主体责任,构建区级统筹、部门指导、属地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多元共治的网格化城市管理格局。
(三)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治理。坚持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检查督办和绩效考核相结合,坚持正面宣传教育与曝光反面相结合,管理与执法相结合,因地制宜,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把科学治理、严格治理、依法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打造整洁有序市容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拆除违法建筑专项整治
1. 继续保持全面拆除违章建筑的高压态势。对全区剩余违建全面排查摸底,针对违法建筑涉及的社会群体特点和违法建筑类型,统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拆除标准和操作方案,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逐一突破。对“钉子户”要坚持原则、态度坚决、敢于碰硬、不徇私情。对“唯一住房”等困难群体要以人为本,妥善解决。7月底前全区内违建“清零”。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搬迁中心、区执法大队、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区住建局、区残联、区民政局、明山公安分局、明山消防大队、区卫健局、区公共事务中心
2. 坚决杜绝已经拆除的违法建筑反弹。针对已拆除违法建筑的利益相关人临时架设塑料棚或移动架、重建或扩建等各种反弹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执法大队、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区住建局、明山公安分局
3. 坚决遏制出现新的违法建筑。要对新增违法建筑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建立健全违法建筑发现和报告责任制,落实街道和社区等基层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的发现和报告责任。全面实行网格化巡查办法,增强一线巡查力量,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建立群众举报和反馈制度,畅通信箱、电话等投诉举报渠道,违建举报电话要安排专人接听;建立健全违法建筑快速拆除机制,对发现的新增违法建筑要立即予以制止或拆除,坚决刹风止乱。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执法大队、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区住建局、明山公安分局、区城建中心
(二)推进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二期)和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一、二期)等住宅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完成整治的老旧住宅区积极探索网格化管理格局。
1. 按照市下达的指标任务,完成中央财政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2019年完成对牛心台、新明街道办事处共6个社区,11个小区的55栋楼维修改造任务;
2.2019年完成明山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项目(二期)26栋楼改造整治任务;
3. 2019年9月底前完成明山区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项目(一期)改造任务,同时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推进明山区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项目(二期)。
4. 依托“三大重点工程”维修改造工作,抓好居民小区、街巷居民区的环卫、健身、宣传等各类公益设施投入,推进和完善道路、绿化、亮化设施建设。修补居民区破损的围栏、围墙、险墙。完善修补住宅单元进户门、楼道窗,修补或增设小区楼道内声控照明设施。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5. 将主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管理延伸到中心城区所有居民小区,特别是改制企业等无物业管理的社区、楼院。清理整治居民小区、楼院、楼道乱堆乱放、乱贴乱涂,对楼道进行全面粉饰。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城建中心、区执法大队
6. 建立民办保洁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加强民办保洁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同时,加大对民办清扫检查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建立目标任务考核机制和奖惩制度,调动民办保洁队伍工作积极性,逐步提高清扫保洁质量。根据居民区实际情况,各街道办事处要将辖区内环境卫生责任区化整为零,分解成若干网格单元,每个网格单元配备卫生责任人,按照网格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卫生责任人在做好清扫保洁同时,要引导居民改正不文明卫生行为,进一步提高居民保护环境卫生意识,提高民办保洁整体水平。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城建中心、区住建局
(三)进一步完善物业行业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我区住宅与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联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区住建局要做好本辖区内住宅与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住宅与物业管理所要做好本辖区内住宅与物业管理的具体工作。各社区住宅与物业管理站要做好辖区内住宅与物业管理的协调服务工作。区执法大队要做好辖区内住宅与物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区城建中心、区执法大队
(四)在完成整治的老旧住宅区推行“自助式”管理
制定《明山区老旧小区“自助式”管理实施方案》,按照“条块结合、重心下移、属地管理、行业监督”的总体原则,区政府组织推进、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落实,积极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对于已经完成整治的老旧住宅区,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物业,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实行“自助式”管理;打造组织引路、严控到底、服务入手、提升管理、权力自主、品位幸福的“自助式管理”新模式,力争辖区内弃管小区在1年内实现“自助式”管理小区达到50%,2年实现“自助式”管理模式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城建中心、区执法大队、区住建局
(五)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1. 以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为契机,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卫生清洁月活动,对辖区内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对主、次干路两侧、住宅区的对联、灯笼、小招贴广告进行集中清理、对公交站牌、指示牌、广告牌、宣传牌、交通护栏等公共设施进行清洁擦拭、对路面浮土进行彻底清扫、对道路两侧绿化带内的绿植进行修剪、对漂浮物、堆积物、杂草及无人管理的边沟进行集中清理,为辖区居民营造了卫生、舒适、清新、优美的生活环境。
责任单位:区城建中心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执法大队
2. 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使村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走上规范化。强化农村保洁员队伍建设,在涉农街道办事处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农村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河套垃圾要全面整治。制定全区农村环境卫生考评机制,更好地为农村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构建长效保洁机制。
责任单位:各涉农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执法大队
3. 持续推进农村公厕改造工作。各涉农街道办事处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和客观条件,完成农村公共厕所改厕计划。选择建设形式,明确建设面积、建设标准。2019年全区乡镇公共厕所计划改造旱厕7座,其中高台子办事处改造3座,牛心台办事处改造3座,卧龙办事处改造1座。2020年计划维修改造旱厕6座,其中高台子办事处1座,牛心台办事处2座、卧龙办事处3座。
责任单位:各涉农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审计局
4. 加大对农村环卫基础设施投入力度。2019年为牛心台办事处、卧龙办事处、高台子办事处配备垃圾运输车3台,以缓解农村垃圾运输难问题;为卧龙垃圾中转站配备1台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个垃圾压缩箱,实现我区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2020年之前在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建设1至2座垃圾中转站;2019-2020年维修农村垃圾点不少于90个(2019年维修50个、2020年维修40个)。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涉农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5. 保障农村保洁经费。为确保我区村镇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顺利运行,保障农村人居环境,由区住建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落实好农村保洁经费,保障涉农街道办事处环卫清扫保洁的人员工资、劳动保护及垃圾运输车辆的维修费、燃油费用。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六)开展违章占道经营整治
1. 全面清理各类违章占道行为。按照“主次干路严禁,街巷路规范”原则,全面清理城区主次干道、街巷路的违章摊点。加大对出店经营、店外作业、占道促销等各类违章占道行为,特别是加强主次干道,农贸市场、校园、医院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对不服从管理的依法处置。对已设的摊点区重新进行审定,设置的路段或场所要切实做到不影响交通、市容和市民出行,积极引导摊点入室、入场交易,同时进一步加强摊区内摊点规范设置摆放和周边环境卫生的管理,确保周边有序整洁。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
2. 开展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整治露天市场(农贸市场)、商业街、步行街保洁不彻底及超时、超范围经营问题。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预警上报机制,建立组织机构,研究统筹管理规范旧物市场、古玩市场及各类杂修摊点。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执法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住建局
3. 加快农贸市场改建步伐。多方面筹措资金,选址建设农贸市场,同时对现有农贸市场的内部进行改造,完善现有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变紫东路、紫西路、永利路、工字楼、小华山市场、唐家路、合成路等路段马路市场及占道经营的现状,保障“退路进厅”工作顺利进行。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执法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4. 整治店外烧烤。实行“烧烤进屋、炉子进店、油烟进管”的“三进”原则,烧烤店排烟设施要齐全、规范,吹炭地点有排烟设施,无占道(含花坛、草坪)、吹炭行为。取缔街路两侧、居民区内无店面烧烤(地摊)。无店外占道加工、摆桌经营。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区城建中心、区市场监管局
(七)开展临街立面市容及亮化整治
1. 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全面清理辖区内擅自设置不规范、陈旧破损和有碍市容的各类户外广告牌。城区禁止悬挂各类横(竖)幅以及乱吊挂的喷绘广告。抓好临街店面招牌升级改造。整治擅自在灯杆、线杆等设施上设置路旗广告,及擅自设置拱门广告。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执法大队、区住建局
2. 开展立面“牛皮癣”广告整治。全面清理覆盖主次干道、小街小巷、社区、小区内乱设置张贴、喷涂的各类“牛皮癣”广告,在巷道口及社区、小区内合理规范设置张贴栏和小广告收集箱,同时加大“制癣者”的打击力度。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执法大队、区城建中心、明山公安分局
3. 加强常态化亮化工作。继续动员主次干路沿线企事业单位设置亮化设施。按照市政府下达任务推进主干路楼体的常态化亮化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八)开展公共环境卫生整治
1. 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率、强化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冲洗清洗、垃圾清运工作。加强主次干道、街巷路清扫保洁,整治垃圾、渣土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加盖苫布及工地带泥上路、道路遗撒。加强主次干道道路及人行道冲洗,整治随处烧纸等不文明祭祀行为。加强果壳箱清掏力度和频率。
责任单位:区城建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执法大队、明山公安分局、区民政局
2. 完善环卫设施、设备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街巷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出入口的环卫设施,合理配置、建设垃圾箱(桶)、垃圾清运车、中转站,并建立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的专业队伍。
责任单位:区城建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
3. 开展空地环境整治。对城区内闲置空地或已征未建空地环境进行整治,重点解决围挡管理和及时清除空地杂草、垃圾和违规种菜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城建中心、区搬迁中心
(九)开展园林绿化整治
1. 加强行道树管理。全面清理道路行道树死株、残株,补植缺株行道树。结合季节特点,做好城区行道树的修剪整型及病虫害治理。治理秋冬季节枯树枝掉落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责任单位:区城建中心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
2. 抓好居民小区绿化管理。加强对居民小区绿化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重点督促居民小区做好绿化日常管理,解决好小区庭院病死树木问题。清理小开荒,重点查处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居民小区绿地性质等行为,保护绿化成果。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区城建中心
3. 加强公园、广场的管理、小开荒整治工作。完善已建公园、广场、游园的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做到道路、铺装广场平整、无积水破损,喷泉、照明灯饰完好、运转正常;绿地植物生长良好、修剪及时,绿篱、模纹直线笔直、曲线流畅、宽窄适宜,草坪平整、均匀,无漏草、斑秃、干枯、劈裂;园林绿地土壤疏松、土地平整,无杂物、脏物,卫生清洁,无死株、缺株、黄土裸露及杂草丛生现象。
责任单位:区城建中心
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执法大队
(十)开展建筑工地施工环境整治
1. 全面督促建设工地开工前必须完成工地围挡作业,出入口硬化,配备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坚持先验收合格,后许可制度。
2. 加强建设工地施工现场管理。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标准化管理工地活动。
3. 从重查处施工现场噪音扰民和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环境现象。
4. 进一步加大对工地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严禁未完成密闭改装到位车辆运输遗撒物品。同时对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办理许可手续,按指定路线、时间和地点运输,做到不遗撒滴漏、不带泥污染路面。
5. 改进加强施工工地和弃土场进出车辆冲洗管理。对中心城区出入工地和集中弃土场地均要建立出场车辆清洗池等设施,落实出场冲洗等制度,做到不带泥上路,不抛遗撒余土污染路面。对建筑工地和弃土场地附近污染的路面要建立逢泥必清、及时冲洗制度,确保路面干净整洁。
6. 从严查处带泥、遗撒、不按审批线路运输以及乱倒建筑垃圾行为。
牵头单位:区城建中心、区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搬迁中心、生态环境明山分局
(十一)建立城区管理体系
根据我区工作实际,重点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以城建110平台为基础,平台化管理,实施“大城管”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重心下移,以块为主”的城市管理体制,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下移,加强城管所“三大员”及物业管理员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区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执法大队
四、时间安排
明山区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宣传阶段(2019年6月1日-6月30日)。一是组织召开全区动员大会;二是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设定时间表、路线图,于6月30日前报区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各责任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为整治活动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深厚的民意基础。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9年7月1日-2020年9月30日)。各责任单位要按活动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对照各项工作任务,逐项治理,逐项巩固,确保我区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成效显著。
(三)验收巩固阶段(2020年10月1日-11月30日)。明山区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完成或反弹的内容督促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治任务进一步加强巩固,查缺补漏,确保活动任务目标的圆满完成和实现。
五、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区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统一指挥调度和统筹协调。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 钰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宫爱军 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于 莹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 智 区住建局局长
张海涛 区民政局局长
运洪升 区财政局局长
石淑彬 区审计局局长
张相伟 区教育局局长
李振宏 生态环境明山分局局长
于 明 区执法大队队长
吴俊荣 区卫健局局长
王玉福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委区政府信
访局局长
于铁成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于海峰 区司法局副局长、搬迁中心负责人
张 军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孙振伟 区城建中心负责人
宋小光 明山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登权 消防明山大队政委
王凤祥 高台子街道办事处主任
商世刚 卧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广福 牛心台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雷 明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 勇 北地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海 高峪街道办事处主任
奚广锐 新明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泽昌 金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 崑 东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具体负责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工作的安排落实、协调调度和督导检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智兼任。
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单位主要领导是落实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指挥,提供人财物力保障,并经常深入一线现场调度和协调解决问题;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落实,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形成合力。
(二)强化职能意识,形成部门联动。各责任单位要紧紧围绕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责,主动靠拢,杜绝推诿扯皮,形成密切合作、齐抓共管良好工作氛围,同时积极筹措资金,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包括工作经费、项目经费以及提升改造管理经费,确保整改工程项目资金有保障。区执法大队负责牵头制定执法部门工作联系制度、程序方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确保违规案件得到及时查处。
(三)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要将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任务逐项逐级明确责任人,按照高标准要求抓好落实。区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将联合区委区政府督查室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督促整改,并适时召开现场调度会。对工作积极、治理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或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国家公职人员暗中参与、纵容、支持违法建设行为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依法行政,完善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既要立足当前,通过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依法依规解决一批市民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抓好建章立制工作,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加快实现“三个转变”。即从单个部门的实施向群策群力转变,实行区、街道、社区上下联运的网络管理;从以管理为主向以服务为主转变,积极推行“三分管理、七分服务”;从传统的突击运动式管理向长效化转变,实现高效、快捷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及区执法大队要公开受理举报电话。
(五)加强基层指导,提升整体水平。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全区开展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工作方案,针对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辖区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方案。工作中要注意情况信息收集、上报,于每月2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情况报区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工作推进情况联合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各区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及通报。
(六)量化考核指标,做好检查评比,并开展考核。区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各街道办事处量化考核任务指标,各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指标任务开展相关工作。区城市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季度将对各街道办事处考核情况上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于年底对各街道办事处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并按分数排名,区政府将对工作完成较好、排名靠前的办事处给予资金奖励。
本明政办发〔2019〕12号附件:明山区市建设管理提升年目标任务考核表(1).xls
明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 5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