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1-00656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本桓集(宽)高速公路项目(明山段)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明政办发 |
发布日期: | 2021-03-10 | 成文日期: | 2021-03-1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明政办发〔2021〕4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本桓集(宽)高速公路项目(明山段)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本明政办发〔2021〕4号
关于印发本桓集(宽)高速公路项目(明山段)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涉关街道、区直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本桓集(宽)高速公路项目(明山段)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明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
本桓集(宽)高速公路项目(明山段)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本桓集(宽)高速公路项目(明山段)前期及征地动迁工作,争取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溪至集安高速公路本溪至桓仁(辽吉界)段及宽甸支线已纳入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项目全长223公里,估算总投资293亿元,其中本溪至桓仁(辽吉界)段175.561公里,宽甸支线46.127公里,明山段18公里,项目拟采用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
(二)基本原则
1. 倒排工期、效率第一。按照市政府要求,年底前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倒排工期,认领主体责任,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基础核量、预算组卷,征地搬迁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目标导向,提高效率,对每项工作、每个节点都要求快速推进。
2. 统筹协调、并联推进。坚持多线作战、协调联动,对前期工作各个环节都要同步推进,作为要件前置的要加快推进,完成周期长的要跟踪推进,坚持全周期统筹协调,动态管理,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 夯实责任、明确分工。进一步明确本桓集(宽)项目建设推进小组各涉关单位的工作职责,盯紧关键环节、关键节点,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重点任务目标
根据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的时间安排,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确保2021年底前完成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动迁基础核量工作,征地动迁预算的组卷,完成土地、地上附着物、林木、地下管网、厂矿企业、连接线、水利设施等征迁工作,使项目具备开工条件。
二、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及工作机制
(一)成立明山区本桓集(宽)高速公路项目(明山段)动迁小组
组 长: 王福渊 区长
副组长: 秦学兵 副区长
成 员:
王玉福 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局长
潘 娟 区发改局局长
董永平 区司法局局长
运洪升 区财政局局长
杨 满 区人社局局长
林 智 区住建局局长
李 莎 区水利局局长
王生雨 区林业局局长
付 强 国土明山分局局长
郝润辉 区土地房屋搬迁服务中心主任
王 刚 区城乡监管综合执法大队长
宋小光 公安明山分局副局长
李水舟 区住建局副局长(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奚广锐 高台子街道办事处主任
丛 宇 卧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卢 杨 新明街道办事处副书记(主持行政工作)
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林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水舟兼任。
(二)主要工作任务
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整个项目总体协调工作。
区土地房屋搬迁服务中心:负责起草、编制动迁补偿方案,负责本辖区内的基础核量工作;负责征地动迁预算的组卷;负责土地、林木、地上附着物、地下管网、厂矿企业、连接线、水利设施等征迁工作。
国土明山分局:负责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做好该项目的林地组卷、用地组卷报批及用地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配合区土地房屋搬迁服务中心进行涉关土地征迁工作。
高台子、卧龙、新明街道办事处:沿线街道办事处是高速公路征地动迁工作的责任主体,也是社会稳定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基础核量和征迁工作,负责及时处理阻碍施工、群众上访等问题。
区委区政府信访局:负责征地动迁及高速公路建设过程重点社会稳定问题。
区发改局:负责协调配合市发改委做好项目的审批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等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对拟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各相关程序环节及内容的合法性审查。
区人社局:负责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有关政策性问题,负责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障的审查备案工作,指导被征地农民开展就业服务工作。
区水利局:负责动迁过程中的涉水问题的协调工作。
区林业局:负责办理林木采伐手续、林地用地审核等工作,配合区土地房屋搬迁服务中心进行涉关林木征迁工作。
区城乡监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打击“抢栽、抢种、抢建”行为。
公安分局:负责处理征迁及建设过程中违法阻碍施工的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协助打击抢栽抢种行为,打击扰乱施工的违法行为,维护安全有序的施工环境。
三、进度安排
按照省、市高速公路项目指挥部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限要求,本桓集(宽)项目(明山段)前期工作分阶段同步推进,在省、市项目指挥部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节点内,坚决完成目标任务,具体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项目工可审批
1. 完成封区。2月9日前项目沿线要在没有明确征地红线图的情况下按途经管辖的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卧龙街道办事处、新明街道办事处完成封区程序,截至2021年1月1日以后在项目沿线范围内栽种果树及其他苗木,或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耕种种类的,不予征迁补偿。
2.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4月10日前,配合省交投集团完成评估报告编制;5月1日前,出具评估备案意见。
3.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4月10日前,配合完成勘测定界;5月10日前,配合完成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相关材料报市;5月17日前,配合完成市级审查报省;6月5日前,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完成用地预审材料审查报省自然资源厅。
4. 环评、水保、防洪。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同步开展环评、水保、防洪报告编制及报批工作。
(二)第二阶段:项目设计及要件审批
7月20日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批复,10月30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复及用地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1. 林地组卷。6月30日前,配合提交林地组卷报告;8月10日前,完成审核并配合市将林地组卷上报省林草局;8月30日前,配合上报国家林草局。
2. 社保备案工作。7月20日前,完成审核并将失地农民社保材料上报市人社部门;8月10日前,配合市人社部门完成审核备案。同时,配合市人社局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协调。
3. 用地组卷报批工作。7月25日前,完成组卷报市;8月15日前配合完成市审核报省自然资源厅;9月30日前,配合上报自然资源部。
以上为原则上的时间要求,动迁工作具体需根据省市前期项目的推进情况和实际要求为准。在省、市高速公路项目指挥部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限要求以外,要在确定项目占地红线范围后,迅速展开基础核量、征地动迁预算报卷工作,同步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在审批前开展预签约工作,力争施工单位进场前腾空土地,实现空间保障。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本着对本溪未来发展负责的态度,带着对人民负责的感情,用心用力全面推进项目的征迁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全力解决征地动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明确职责任务,提升执行力,优质高效完成既定工作任务。
(三)破解难题,强力推进。涉关单位和部门要采取“一点一策,一企一策,综合施策”等多种办法破解征地动迁存在的难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打击“抢栽、抢种、抢建”行为。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本桓集(宽)高速公路项目(明山段)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