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1-00109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需明山区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及《2020年明山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本明政发 |
发布日期: | 2020-02-15 | 成文日期: | 2020-02-15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本明政发〔2020〕1号 |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需明山区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及《2020年明山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本明政发〔2020〕1号
关于印发《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需明山区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及《2020年明山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按照区政府九届第35次常务会议要求,现将《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需明山区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2020年明山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和任务指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现路径和完成时限,认真组织实施好2020年各项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跟踪督办,确保2020年市、区两级《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如期顺利完成。
附件:
附件1: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需明山区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xlsx
附件2:2020年明山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xlsx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5日
政策解读:《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需明山区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及《2020年明山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