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1-00460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加强河道生态整治 创建城市新环境 | 主题分类: | 河长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1-10-13 | 成文日期: | 2021-10-13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加强河道生态整治 创建城市新环境
明山区水利局为全面落实《明山区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以《明山区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有关要求为抓手,主动作为,快速行动,深入开展河道巡查及环境整治工作。
汛期过后明山区水利局开展了河道、水面漂浮物排查清理集中整治行动,对辖区内河道进行清理,清除河道和两岸的垃圾。由局领导带队,分组分片区对卧龙、高台子、牛心台、市内山洪沟开展专项排查行动,明确责任人、时间表,督促各部门要真真正正的走到现场,及时发现问题,部署整改措施,对整改成果进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下一步,水利局将加大各级河长巡河工作机制,加大监管与清理力度,做好宣传工作,对于已清理的区域加大巡查,建立河道环境新生态,创建明山城市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