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1-00481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政府区长 区级总河长王福渊开展巡河工作 | 主题分类: | 河长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1-10-20 | 成文日期: | 2021-10-20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政府区长 区级总河长王福渊开展巡河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工作,确保筑牢绿色发展新根基,助力创建明山新城市,大力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强市、人才兴市、惠民富市”发展战略,明山区政府区长、区级总河长王福渊于2021年10月19日带领区水利局、新明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到新明街道张家河开展巡河工作。
王福渊同志实地检查张家河情况,并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并针对下步河长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大各级河长巡河力度。各级河长要切实增强履行河长职责、抓实河道治理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全力管好治好责任河道。二是推进河道垃圾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河长制度,认真履行河长职责,抓好本河段的监督巡河工作,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常态化开展河道垃圾清理工作,定时清除河道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解决河道堆放垃圾的问题。三是加大全区范围内水毁排查。对辖区进行全面的水毁隐患排查工作,主要针对公路路面、排水沟、边坡、人行通道等进行仔细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积极安排区本级专项资金30万元,对重点区域进行修复,努力打造出整洁、干净、优美的河湖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