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社局 |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就业创业政策 | 主题分类: | 稳岗就业 |
发布日期: | 2019-10-18 | 成文日期: | 2019-10-1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就业创业政策
一、失业登记证及失业审核
服务清单
服务项目: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失业审核
服务对象:
(1)年满16周岁,从各类院校毕(肄)业后未能继续升学的,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学校出具的毕(肄)业证明;
(2)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须提供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的停业人员,须提供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注销登记的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停业的文件;从事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停业人员,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注销法人登记证书的证明;
(4)灵活就业者中止就业的,须提供中止就业的相关证明;
(5)复员退伍军人在退役一年后未就业的,须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
(6)城市规划区内失地、失林的农村劳动者,须提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相关证明;
(7)刑满释放、假释或解除劳动教养的,须提供司法(公安)部门的证明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证明;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服务内容: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失业审核
经办机构清单
机构名称: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明山区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二楼
联系电话:44834838
经办项目: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失业审核
二、就业登记工作清单
服务清单
服务项目:办理就业登记
服务对象:明山区企业
服务内容:为明山区企业新招和续招员工办理就业登记。具体流程如下:指导企业人事或劳动者按规定填写就业登记申请表,如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住所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就业失业登记证号,合同起止日期等。为其盖章后留存就业登记申请表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每周和每月统计企业新签劳动者数量。
经办机构清单
机构名称: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政府行政大厅二楼
联系电话:44834838
经办项目:就业登记
三、首次创业场地补贴
服务清单
服务项目:首次创业场地补贴
服务对象: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2015年9月23日后在我市租赁场地进行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含一年)的高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退役士兵及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
服务内容:符合条件人员,可向本人创业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下同)所在的县(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创业场地补贴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3.创业企业经营场地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复印件;4.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首次申办营业执照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5.创业企业所在社区提供的经营者正常经营公示和登记备案材料;6.创业企业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对创业企业每年进行两次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包括书面记录、影像资料)。同时将经营者正常经营材料、公示和记备案材料及检查记录建档备查。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可提供2年的创业场地补贴。每年6000元。
经办机构清单
机构名称:经营地社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区财政局
机构名称: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政府行政大厅四楼0408
联系电话:44847446
四、创业带头人三险补贴
服务清单
服务项目:创业带头人三险补贴
服务对象: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进行自主创业的城镇各类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员军人或农村剩余劳动力。
服务内容:创业企业吸纳各类失业人员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对其为下岗失业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由企业承担部分,3年内财政部门按照实际缴纳数额给予全额补助。补贴金额依据企业每月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和在职人员工资明细予以计算。
经办机构清单:
机构名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区财政局
办公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政府行政大厅四楼0408
联系电话:44847446
五、公益性岗位
服务清单
服务项目:公益性岗位
服务对象:吸纳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
服务内容:对申报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相关材料进行查看。
服务流程:
(1)本人申请。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就业困难人员相关条件有效的证明材料到社区劳动保障站提出申请。
(2)社区初审。社区根据本社区可配置名额予以安置,如有可调配名额,经核查材料,认定符合以后,通过街道、社区公示栏进行岗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办事处审核。经公示以后,社区每月5号前申报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由办事处统一填报公益性岗位审批表,并签字加盖公章,报到区就业服务局。
(4)区就业服务机构复核。经区就业服务机构初审后,把公益性岗位审批表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同意后方可。并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并建立相关数据库、申请公益性岗位资金。
(5)吸纳就业困难的企业提交的法人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及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的档案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并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6)用人单位应当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将本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申请资料报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后,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报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核汇总并建立数据库后,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后拨款。
经办机构清单
机构名称: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明山区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四楼0411
联系电话:44832155
经办项目:公益性岗位
六、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服务清单
服务项目: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服务对象: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即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或离岗状况的家庭成员。
2.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即经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低保证》或《本溪市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卡》的家庭成员。
3.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
4.单亲抚养未成年人,即离异或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人员。
5.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6.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
7.县以上劳动模范。
8.军人配偶 。
9.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10.烈属,即烈士父母、配偶及子女。
服务内容:就业困难人员申请时,应提供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和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出具零就业家庭认定材料。
2.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出具《低保证》或《本溪市城市低保边缘户救助卡》。
3.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出具《残疾人证》。
4.单亲抚养未成年人出具离婚或丧偶证明、未成年人抚养证明。
5.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2011年之前入伍的应出具退役证明、自谋职业协议书;2011年11月以后入伍的士兵拿退役证明即可。
6.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出具荣誉证书或相关证件。
7.军人配偶出具《结婚证》、现役军人证明。
8.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出具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证明。
9.烈属出具《烈属证》及与本人关系的证明。
服务流程:
1.个人申请。就业困难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员的情况进行入户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在《辽宁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上经由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将申报材料整理后上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2.乡镇、街道办事处认定。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对上报材料进行认定,并对审查认定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对符合条件的在《辽宁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上注明就业困难人员类型,由经办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县(区)就业服务局确认。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数据库进行复核确认,并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打印。
经办机构清单
机构名称: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明山区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四楼0411
联系电话:44832155
经办项目: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七、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服务清单
服务项目: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服务对象:
服务流程: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本人申请。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人员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灵活就业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
(2)初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认定表》(一式3份),由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上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初审不合格的及时通知申请人。初审时限为3个工作日。
(3)复核。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社区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将合格人员名单在其户籍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上报县(区)就业服务机构。复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
(4)核定。县(区)就业服务机构对街道(乡镇)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核定时限为2个工作日。
(5)补贴发放
1.补贴申请。各县(区)就业服务机构应于每季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当季《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上报市就业服机构,由市就业服务机构统一汇总后,连同数据库报送市财政部门。
2.补贴发放。市财政部门将市就业服务机构报送的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县(区)财政部门就业资金专户。各县(区)就业服务机构要在中国银行设立专户,并将补贴划入灵活就业人员持有的社会保障卡
经办机构清单
机构名称: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明山区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四楼0411
联系电话:44832155
经办项目: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八、发布招工信息
服务清单
服务项目:招工信息发布
服务对象:全市取得经营许可的个体工商户、有限公司、机关事业单位。
服务内容:通过招聘会活动或就业微信平台向社会发布招工信息。
提供材料:招工企业需要提供真实的、有效的信息,具体包括:营业执照、单位名称、岗位名称、人员数量、性别、年龄、学历要求,工资待遇、联系人、联系电话、工作地点等。
经办机构清单
机构名称: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明山区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四楼0411
联系电话:44832155
经办项目:招工信息发布
本溪市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