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0-00225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社局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发布普通企业稳岗补贴政策 | 主题分类: | 稳岗就业 |
发布日期: | 2020-05-19 | 成文日期: | 2020-05-1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发布普通企业稳岗补贴政策
中小微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的其他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申请稳岗返还的,将裁员率标准放宽至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20%,稳岗补贴标准为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20年,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企业若符合条件,请向所在地经办机构申领。
具体申报条件及材料请登录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并下载。http://rsj.benx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