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4-00604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名称: 就业创业证申领 主题分类: 就业失业登记
发布日期: 2025-03-05 成文日期: 2025-03-05
废止日期: 文 号:
关键词:

就业创业证申领

发布时间:2025-03-05 10:10:05 【字体:

(一)适用依据

1.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28号令,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修订;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2. 辽宁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辽人社发2010〕24号)。

(二)适用对象

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可按需申请。

(三)受理方式

1.线上渠道。辽事通APP、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或辽宁人社小程序等。

2.线下渠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含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受街道、乡镇基层服务平台委托,社区服务平台可代办。

(四)办理要件

线上渠道无需提供要件。线下渠道需要提供:

1.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3.《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

(五)办事流程

1.受理。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将信息录入系统。

2.制证。打印《就业创业证》并生成电子证照。

3.领证。通知申请人领取《就业创业证》。

4.电子证下载途径。《就业创业证》办理成功后,可在辽事通APP “我的证照”模块中查看、下载。

注:辽宁省《就业创业证》电子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 业状况的基本载体,加盖电子印章的就业创业电子证与纸质证 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的有效凭证,也可作为法定办事依据和归档材料。

(六)办理时限

1.线上渠道:1个工作日内办结。

2.线下渠道:即时办结。

附件:

《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docx


明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