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5-00162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织牢民生保障网 绘就幸福新画卷 | 主题分类: | 民政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02-24 | 成文日期: | 2025-02-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织牢民生保障网 绘就幸福新画卷
民政工作件件关乎民生,事事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一年来,明山区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积极履行民政职责,厚植为民情怀,持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用心用情用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用民政“关怀温度”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社会救助精准有力。不断推动社会救助由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救助模式转变,切实为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大力开展社会救助等民生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持续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认真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与低保核查,确保救助精准公平。共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2个。
养老服务温暖贴心。对全区7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个农村幸福院,1个区级养老活动中心进行摸底,完善信息;幸福长者食堂运营不断创新。陆续开展卧龙街道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明山区民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明山区东兴社区养老服务中心3家老年人助餐点位,解决特困人员用餐需求,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幸福“食”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舒适度不断提升。认真开展了以“地面改造、厨房改造、助浴、助厕、助行”等内容为主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帮助特殊困难老年人更方便地行走和使用公共设施,按期完成2024年149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
社会组织管理有序。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以政策法规为依据,规范程序、严格审批、依法登记。全区社会组织共有153家,截至2024年底,年检应参检社会组织共147家,其中:民办非企业145家,社会团体2家,实参检合格129家,基本合格2家,合格参检率达87.76%,同比提高5.44%.完成28件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工作。完成92家社会组织“党建入章”工作,实现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2025年,明山区民政局将深化拓展“党建+”模式,推动党建工作、核心业务和重大任务相融相促,引领和促进各项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力度;落实儿童福利保障,推进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提升社会事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民政工作质量,为明山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民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