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1-00499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民政局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民政局扎实推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 | 主题分类: | 民政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10-29 | 成文日期: | 2021-10-2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民政局扎实推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
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我区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民政局扎实推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
一是注重指导修订。为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144 号)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我区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结合我区实际,民政局指导各街道按照规范化要求按程序开展修订工作。
二是注重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微信工作群、村(居)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让群众掌握修订村规民约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注重群众参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入户征求群众意见,群众广泛参与,积极献言献策,对村规民约合情、合理、合法的修订完善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