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1-00500 发布机构: 明山区民政局
信息名称: 明山区民政局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 主题分类: 民政信息
发布日期: 2021-10-29 成文日期: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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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民政局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1-10-29 09:07:39 【字体:

原标题:凌源: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

      为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水平和成效。我局组织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1-9月份,共注销社会组织12家,拟注销10家,正办理相关手续,有效推动全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重点突出,明确整治范围。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连续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

是精心组织,依法依规推进。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联系,征求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意见,坚持依法依规,做到措施有力、方法务实、稳妥推进、风险可控。积极引导无效、低效社会组织依法有序退出,提高社会组织整改质量和效率。加强宣传和引导,及时向社会通报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僵尸型”社会组织的预防、监管和执法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是有序开展,明确实施步骤。专项行动分为四个实施阶段。工作部署阶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宣传发动;摸底自查阶段,结合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对社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整治社会组织名单,明确整治措施、步骤和时限;集中整治阶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类进行整治,涉及社会组织限期整改的,由业务主管单位督促指导完成整改。涉及社会组织变更登记、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履职后,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启动相应程序办理;工作总结阶段,及时总结整治工作情况,推进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