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sqrmzf-2022-00825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水利局安全生产大排查 | 主题分类: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2-09-28 | 成文日期: | 2022-09-2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明山区水利局安全生产大排查
明山区水利局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本溪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本安委发[2022]13号)文件要求,明山区水利局接到文件后立即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百日攻坚时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安全责任,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好张国清书记关于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各级安全责任落实,特别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的落实,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经营,推动下半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强化监督,严肃问责。要加强对明山区辖区内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重大安全风险要落实包保责任制,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三、坚持问题导向,严守督查纪律。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要通过自查自纠,切实发现问题,查实隐患。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清单,及时反馈。
明山区水利局在此次大检查中深入排查整治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