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msqrmzf-2021-00003 发布机构: 明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0年明山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暨全区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 监督检查
发布日期: 2020-05-28 成文日期: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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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0年明山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暨全区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28 10:50:40 【字体:

  

                                本明食安委发〔2020〕1号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0年明山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暨全区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本溪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本溪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暨全市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本食安委发【2020】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底,全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基本落实,监管能力显著提升,食品全过程、全流程、全链条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基本得到控制,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基本消除,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相适应。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及省、市级相关配套措施,全面加强区委、区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涵盖区、街道两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稳步推进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机制,科学制定考核标准,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做好辖区食品安全形势分析、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工作,建立部门间统计数据定期共享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于每年11月5日前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同时抄报市政府食安办。 

(二)实施最严谨的标准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文本实行及时公开,完善标准文本便捷查询功能,以公开服务促进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和监督。鼓励制定采用高于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行业地方标准。依据省林草局2020年出台的相关标准,推进食用林产品标准的实施应用。做好粮油标准的实施应用,积极树立区域品牌。 

(三)落实最严格的监管

深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完成受污染土壤耕地安全利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检查、监督抽检、飞行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禁用药物、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不落实农药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力度,实施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分类标准,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养老机构、建筑工地、旅游景区等集中用餐单位的行业管理责任,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四)实行最严厉的处罚

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强化食品、农产品行刑衔接,强化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移送、入罪及涉刑案件涉案产品认定等制度机制,加大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大力开展“昆仑2020”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建立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及时将发现的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及时开展源头治理并反馈办理情况。加强食品安全领域行政诉讼监督,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积极开展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落实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将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列入“黑名单”,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五)坚持最严肃的问责

各街道办、区食安委成员单位依法依规制定完善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压实各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行业管理责任和日常监管责任依照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六)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规范,督促企业建立自查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督促高风险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大型肉制品生产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获证在产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覆盖率100%,合格率达到90%以上,考核结果全部实行网上公开,推动重点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推动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小作坊规范化管理示范店创建活动、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推进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规范企业保健食品经营行为。指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督促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查验并保存供货者信息材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及材料 ,积极推动农产品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企业完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加大对企业培训指导,严格落实农产品认证相关要求,鼓励和推动企业开展农产品认证工作。积极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七)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推进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双轨运行,全面推进电子证书管理,公示许可信息,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效率。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强覆盖基地、物流配送、批发等环节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强食品领域科技创新, 严格落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类重点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推动追溯体系互联互通。加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借鉴省内先进管理经验,不断助推我区产地农产品追溯深入开展。

(八)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推进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完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快检使用管理。积极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网格化管理,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犯罪专业侦查力量建设。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提升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水平,开展风险监测结果分析和通报会商。开展预警交流,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强化食品、食用农产品、出口食品检验检测的能力建设,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林产品质检机构能力建设和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数量,扩大监测范围,强化监测结果应用。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抽检要求完成食品、农产品年抽检任务,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7%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 ,国家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 

(九)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进一步扩充区、街道、社区(村)三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配合上级部门培训,力争全市驻村第一书记尽快承担起食品安全协管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食品安全宣、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宣传,引导理性消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第一时间权威发声。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加大食品安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力度,做好重大突发舆情处置。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食品安全纳入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良好舆论氛围 。

(十)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

1.开展风险监测和标准宣贯专项行动。

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加大风险监测工作,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加大对食源性疾病、食品中有害物质、环境污染物、食品相关产品等风险监测力度,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制度及工作机制,健全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提升风险监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专项行动。

按国家部署持续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产品,淘汰高风险产品,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遏制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试点工作。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和重金属污染区耕地风险管控与修复工作,加快重度污染区域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

3.开展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专项行动。

落实幼儿配方乳粉重点经销商监管制度规范,提高源头控制水平,督促经营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督促从事批发业务的企业建立并落实销售记录制度。

4.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

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鼓励实行学校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推动校园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信息公开、校领导陪餐、食堂食品原料公开招标和定点采购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校园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行为,严厉打击校园及其周边超市、食杂店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未实现“明厨亮灶”的校园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

 5.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专项行动。

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山寨假冒、虚假标识、以次充好、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

6.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

不断提升“明厨亮灶”覆盖面,实施“明厨亮灶”+互联网监管,进一步提升智慧监管和社会共治水平,让消费者吃得更加放心,持续降低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率。坚持“以网管网”,全面落实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及入网商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促进网络餐饮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7.开展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重点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科普宣传,将保健食品“五进”宣传延伸到旅游景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重点防范老年人消费误区。加大保健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

8.开展“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行动。

加强粮食质量监督检查,督促粮食企业严守收储和出库关,建立健全为农户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粮食产后烘干储存销售服务体系,大力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 。

9.配合海关部门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专项行动。

强化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将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实施差别化监管,开展科学有效的进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控,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违法行为。

10.开展“双安双创”示范引领专项行动。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双安双创”示范引领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相关部门积极助推“双安双创”示范活动,发挥地方党委和政府积极性,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统筹安排,统一部署,把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各牵头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和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将任务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中,积极配合,主动作为。

(二)强化统筹协调。

各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保障,通力合作,部门间建立完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件处置、宣传教育以及行刑衔接等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沟通会商,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2020年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指导本辖区各有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三)强化督促检查,建立督查机制。

区政府食安办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并及时汇总各街道办及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对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中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予以批评,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  

(四)按时报送情况。

各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果,工作落实情况要实事求是,措施、有数据、有实例,语言精练、重点突出,分别于6月3日、9月1日和11月2日前向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逐条报送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情况,重要情况和信息随时报送。

 

2020年明山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暨全区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项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
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全面加强党委政府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涵盖区、街道两级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机制,科学制定考核标准,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做好辖区食品安全形势分析、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工作,建立部门间统计数据定期共享机制。 认真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制定食品安全评议考核机制和考核标准,及时调整食安委组成人员,组织召开食品安全主题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按照市政府要求于每年11月5日前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同时抄报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11月2日前区食安委、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各街道办区食安委、区食安委成员单位 、各街道办主要负责人
实施最严谨的标准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文本实行及时公开,完善标准文本便捷查询功能,以公开服务促进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和监督。鼓励制定采用高于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行业地方标准。根据市卫生健康委重新修订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指南,加强对企业的培训指导,督促企业完善标准文本便捷查询功能。4月30日前区卫健局赵鹏宇
2、落实省林草局出台的食品林产品标准,积极推进食用林产品标准的实施应用。依据省林草局出台的2020年食用林产品相关标准,根据市林草局的指导,开展食用林产品标准的实施应用。12月25日前区林草局林明儒
3、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监督指导市级粮油质量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本溪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以及《本溪市市级储备粮质量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市发改委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持续长期推进区发改局张照健
4、鼓励树立区域品牌。组织农事企业参加各类农展会、推介会,提升我区农产品品牌知名度。12月25日前区农业农村局杨世红
落实最严格的监管1、深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加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1、深入开展第二轮涉镉等重金属行业重点行业企业排查。
2、针对第二轮涉镉等重金属行业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清单进行集中整治。
3、制定耕地周边企业污染源整治或管控方案并组织实施,重点是有效切断污染物进入周边农田的途径,并列入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
4、要求在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5、确定整治名单进行整治。
6、制定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方案。
7、深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8、继续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
9、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10、加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管理。
12月25日前区环保局 王青
2、推动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完成受污染土壤耕地安全利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检查、监督抽检、飞行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禁用药物、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不落实农药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农用地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建立农膜回收台账。加大农资经营店执法检查,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12月25日前区农业农村局杨世红
3、加大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力度,实施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分类标准。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1、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的监督检查,督促市场管理单位做到“四个必须到位”;落实食品安全分级标准、《辽宁省食品生产经营风险隐患指导目录》;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和宰杀畜禽等动物。
2、联合林草、公安、海关等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坚决防止反弹。
12月25日前区市场监管局祁春林
落实最严格的监管4、落实养老机构、建筑工地、旅游景区等集中用餐单位的行业管理责任。按照市民政局要求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12月25日前区民政局杨洋
全面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方责任。一是落实餐饮服务主体责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加工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控旅游景区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消除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和空白,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确保游客饮食安全,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是落实景区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园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景区管理主体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市场、服务质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
12月25日前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孙晓南
落实建筑工地餐饮服务主体责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建筑工地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加工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控建筑工地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持续推进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金齐野
6、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餐厨废弃物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长期推进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金齐野
实行最严厉的处罚1、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强化食品、农产品行刑衔接,强化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移送、入罪及涉刑案件涉案产品认定等制度机制。加大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及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食品安全监管纳作为年度区“平安本溪建设考核”内容,全力保障食品安全。12月25日前区委政法委徐颖春
1、积极开展专项行动,严打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公安明山分局食药侦战线深入开展贯穿全年的打击食品安全的“雷霆行动”、“昆仑2020”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地沟油、瘦肉精、肉及制品、酒水饮料、保健食品、校园食品、农村食品、淡水及海水养殖鱼虾、海参等水产品;生产销售掺假肉制品、非法走私进口肉制品和制售各类病死猪、羊、鸡等家禽畜及肉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2、加强沟通行政部门,进一步形成打击合力。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前提,同行政部门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打击合力。3、强化大案攻坚,努力侦破一批有影响的案件。综合运用挂牌督办、专案专办、串并案件、审讯深挖等多种措施和手段,强化案件的侦破,努力在食品领域多破案、破大案。12月25日前公安明山分局康永平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加大培训力度,加大食用农产品专项治理工作,积极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重拳打击食用农产品违法犯罪行为。12月25日前区农业农村局杨世红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加大培训力度,加大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案件办理力度, 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12月25日前区市场监管局祁春林
开展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坚决打击涉粮违法犯罪行为,主动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案件。12月25日前区发改委张照健
实行最严厉的处罚1、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强化食品、农产品行刑衔接,强化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移送、入罪及涉刑案件涉案产品认定等制度机制。加大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加大培训力度,加大食用林产品专项治理工作,积极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长期推进区林草局林明儒 
1.依法审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2. 严格缓免刑适用,充分适用财产刑;充分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等措施,禁止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关职业或活动,预防在再犯罪。
3、依法审理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严格把握程序和实体要求,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严格行政。
长期推进区法院黄丹涛
实行最严厉的处罚1、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强化食品、农产品行刑衔接,强化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移送、入罪及涉刑案件涉案产品认定等制度机制。加大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1、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依法快速办理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尤其重点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严厉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
2、对公安机关、行政机关申请提前介入侦查的危害食品安全案件,积极派员参加,引导侦查取证,减少证据转化分歧,统一证据标准,规范案件程序,提高办案质效。
3、充分履行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据授权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违法者违法成本。
4、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从严从快查办危害食品安全行政违法案件,涉嫌犯罪一律移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
5、强化立案监督,推动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落实与完善。重点监督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和越权办案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食品领域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长期推进区检察院王治鸿
实行最严厉的处罚1、严格执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落实“处罚到人”、从业禁止、从重处罚有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强化食品、农产品行刑衔接,强化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移送、入罪及涉刑案件涉案产品认定等制度机制。加大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6、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规扣押处理涉案财物、随意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等问题的监督,对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要依法快捕、快诉,及时纠正漏捕、漏诉,认真落实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的工作机制。
7、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着力监督纠正庭审权益保障不到位、证据采信不规范、裁判结果不公正等问题。对法院量刑畸轻、轻缓刑适用不当的及时提出抗诉,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
8、积极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犯罪分子认罪悔罪,积极实现刑罚对罪犯的矫正目的,最大程度减少社会对立面,有效提高办案质效。
9、注意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从源头上铲除犯罪滋生的土填。
长期推进区检察院王治鸿
实行最严厉的处罚2、开展“昆仑2020”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1、充分发挥县区派出所专兼职民警作用,主动发现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线索。
2、协调沟通市公安局,与阿里巴巴、京东商城、饿了吗等企业加强合作,共同打击违法犯罪。
3、以《食品安全法》为依据,强化以打开路,主动进攻,突出“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侦办,做到“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进行打击。
4、开展联合执法,主动与相关行政部门做好联合执法工作,互通信息,完善合作机制。
12月25日前公安明山分局康永平
3、建立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及时将发现的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及时开展源头治理并反馈办理情况。建立和完善案件通报机制,对发现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进行查处。12月25日前公安明山分局康永平
 结合市农业农村局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建立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和典型案件查办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农资领域各类违法违规、制假售假行为,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12月25日前区农业农村局杨世红
1、根据公安机关通报问题,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督促市场管理者规范执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培训、自查、进货查验、入场销售审查登记、入场检验、大宗食品追溯、应急处置等各项制度。
2、强化对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2月25日前区市场监管局祁春林
根据公安机关发现问题通报,及时开展源头治理等相关工作,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12月25日前区林草局林明儒
对移送的涉粮违法案件,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补充调查和补充材料、证据等工作。12月25日前  区发改委张照健
实行最严厉的处罚4、加强食品安全领域行政诉讼监督。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积极开展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落实上级部门有关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1、依法审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2、严格缓、免刑适用:充分适用财产刑;充分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等措施,禁止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之内从事相关职业或活动,预防再犯罪。
3、依法审理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严格把握程序和实体要求,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严格行政。
12月25日前区法院黄丹涛
1、根据《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全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
2、加强与案件管理部门、刑事检察部门的沟通联系,与案件管理部门联合发文,完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移送机制。
3、设立行政公益诉讼磋商程序,在立案后和发现诉前检察建议前积极与行政机关开展磋商,对无对抗性、整改难度不大的案件,通过电话沟通、召开座谈会、案件研讨会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
4、通过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加强与法院沟通,探索食品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长期推进区检察院王治鸿
5、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健全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管理与应用制度,统筹、指导和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领域信用“红黑名单”的认定、发布、奖惩、修复和退出等。按照“谁认定、谁负责”“谁发起,谁联合”“谁联合、谁反馈”的工作原则,按照统一标准和法规依据,依法审慎认定“红黑名单”。12月25日前区发改局张照健
坚持最严肃的问责各级政府依法依规制定完善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压实各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行业管理责任和日常监管责任。依照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1、制定并完善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权清单,压实各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行业管理责任和日常监管责任。
2、依照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长期推进区政府姜浩
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1、建立健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规范,督促企业建立自查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督促高风险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大型肉制品生产企业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100%,获证在产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覆盖率100%,合格率达到90%以上,考核结果全部实行网上公开。推动重点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推动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小作坊规范化管理示范店创建活动、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推进落实保健食品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规范企业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行为。指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督促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查验并保存供货者信息材料、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及材料。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1、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建立批发市场、大型冷库、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目录。
3、制定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大型冷库、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四小”公开承诺内容。其中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大型冷库、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公开承诺率达到100%,四小公开承诺率60%以上。
4、组织开展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活动。开展重点特殊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活动。生产企业、重点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公开承诺率100%。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公开承诺率100%。
5、按照餐饮质量示范创建工作要求,创建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1条,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15家。
6、按照国家总局制订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好相关培训工作,提升餐饮服务提供者管理水平。
12月25日前区市场监管局祁春林
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2.推动建立农产品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质量安全承诺制度,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根据《本溪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按照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要求,督促种养殖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建立追溯体系。12月25日前区农业农村局杨世红
3、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督促企业完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出厂检验制度的有效落实,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长期推进区市场监管局祁春林
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协调解决企业在信息化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与政府部门监管平台等对接工作。长期推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赵恒光
 4.落实省农产品认证机构关于农产品追溯的相关要求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认证机构的要求,加强对企业的培训指导,鼓励企业开展农产品认证工作。长期推进区农业农村局杨世红
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1、加快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推进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双轨运行,全面推进电子证书管理,公示许可信息,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效率。1、加强宣传培训,保障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顺利开展。
2、落实市局相关要求,进一步扩大食品销售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范围。
3、落实食品生产承诺制要求,保障生产许可顺利开展。配合市局推进保健食品注册于备案双规运行。
长期推进区市场监管局祁春林
2、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类宣传途径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及“二品一标”基础常识。鼓励引导农产品企业开展绿色食品认证,以特色产业为重点,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加强“二品”企业证后监管,提高企业用标规范,提升绿色食品品牌形象和社会公信力。12月25日前区农业农村局杨世红
3、加强覆盖基地、物流配送、批发等环节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盖基地、物流配送、批发等环节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长期推进区农业农村局杨世红
加快商贸冷链物流标准化托盘配送体系建设和推广。长期推进区商务局李肃
会同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盖基地、物流配送、批发等环节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长期推进区市场监管局祁春林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提出本地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思路,推动我市重点项目建设。12月25日前区发改局张照健
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4、加强食品领域科技创新。加强食品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的研发和转化应用。12月25日前区科技局
5、落实省、市市场局出台的各类重点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落实省、市场局2020年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重点安排,配合市局开展监督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推进肉制品、乳制品和白酒生产企业、大宗食品配送单位、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中央厨房、规模以上食品经营者 、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重点保健食品经销商和专卖店等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12月25日前区市场监管局祁春林
6、推动追溯体系互联互通。1、积极向区政府争取资金,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平台。2.积极向市商务局争取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平台建设资金,用以平台建设。长期推进区商务局李肃
组织推广使用国家追溯信息平台,落实追溯体系互联互通相关要求。 长期推进区农业农村局杨世红
加大食品监管相关部门之间的食品安全信息的通报交流机制,推动追溯体系互联互通。长期推进区市场监管局祁春林
7、加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动产地农产品追溯深入开展。配合上级部门在我区推广使用国家追溯信息平台,结合信息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检测等工作。12月25日前区农业农村局杨世红
配合农业农村局做好追溯信息平台的使用推广及监管工作。长期推进区商务局李肃
推进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对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工作。长期推进区市场监管局祁春林
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1、按照市局、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推进各级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完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快检使用管理。积极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配合市市场局开展食品专业化职业化检查队伍建设工作,积极与食品安全承检机构,完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快检使用管理。积极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制定食品级相关产品风险监测计划,有效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12月25日前区市场监管局祁春林
2、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网格化管理。巩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成果,强化职能,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监管,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网格化管理模式。长期推进区农业农村局杨世红
3、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和程序规定,做好专项资金的核拨与管理工作。12月25日前区财政局孟燕
4、强化食品安全犯罪专业侦查力量建设。1、对全区公安机关各分县局食药侦部门进行调研,本着“有编增人、无编协调、保障有力”的原则,加强食药侦部门侦查力量,补齐补足一线办案警力,确保各项工作全面顺利开展。
2、同相关行政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防范措施,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应急方案,保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得到处置,第一时间消除影响。
3、结合公安部下发《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犯罪侦查部门设备配备标准》,协调区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及市局,对2020年必配的装备进行配备。
长期推进公安明山分局康永平
5、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提升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水平,开展风险监测结果分析和通报会商。开展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积极开展食源性流行病学调查整改,定期通报风险监测结果。12月25日前区卫健局赵鹏宇
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6、开展预警交流,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强化食品、食用农产品、进出口食品检验检测的能力建设,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林产品质检机构能力建设、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数量,扩大监测范围,强化监测结果应用。1、补齐补足一线办案警力。结合全国公安改革工作,对分局食药侦部门侦查办案警力不足的,积极协调,尽最大努力补齐补足警力,壮大侦查办案力量,更好地保障侦查办案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协调相关部门配齐配强装备。按照公安部、省厅《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犯罪侦查部门设备配备标准》的通知,沟通协调市局,根据工作需要,对2020年在办案中必配装备进行配备。
12月25日前公安明山分局康永平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加强监测结果会商分析和情况通报,切实增强风险呢预警能力,及时排除风险隐患。长期推进区农业农村局杨世红
完善食品安全风险检测,预警交流肯应急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向食安委报送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努力将隐患化解在当地、管控虚源头。12月25日前区卫健局赵鹏宇
及时汇总分析食品安全抽检、日常监督检、专项检查中风险隐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风险预警交流工作,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长期推进区市场监管局祁春林
按照《本溪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配合市发改委对市级储备粮食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及轮换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按照粮食承检机构年度抽检结果,帮助分析评估我市储备粮食存在的风险,及时消除粮食储备环节存在风险隐患的环节,不断提升我市储备粮食的风险管控能力。12月25日前区发改局张照健
配合市林草局完成林产品检测任务,大力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培训和学习力度,不断积累经验,积极申请财政支持,力争2021年开展林产品检验检测工作。12月25日前区林草局林明儒
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7、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7%以上。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农产品检测计划,配合市里完成省、市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7%以上。12月25日前区农业农村局杨世红
配合国家、省、市林草局完成林产品检测任务,大力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培训和学习力度,不断积累经验,积极申请财政支持,力争2021年开展林产品检验检测工作。12月25日前区林草局林明儒
8、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完成食品抽检任务,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根据本溪市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依据省、市市场局抽检任务安排,完成我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2月25日前区市场监管局祁春林
9、国家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力度,对国家、省、市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12月25日前区市场监管局祁春林
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1、进一步扩充区、街道、社区(村)三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加快培训,力争全市驻村第一书记尽快承担起食品安全协管职责。1、组织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调查摸底。并积极推进对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进行培训指导,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
2、配合市市场局组织对我区驻村第一书记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档案。
12月25日前区市场监管局祁春林
2、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加强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理性消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第一时间权威发声,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加大食品安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力度,做好重大突发舆情处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社会共治。协调市直新闻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宣传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举措、成效等内容。12月25日前区委宣传部于莹
充分利用网络舆情监测技术手段,完善食品安全关键词设置和分析功能设置,不断提升网络舆情发现力、研判力。发挥网信、网安联动机制,24小时密切关注网上舆情态势,发生重大突发舆情,启动《本溪市重大网络舆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严格落实信息日报告、零报告等工作制度,加强负面有害信息管控和网上舆论引导工作。12月25日前区委网信办于莹
1、通过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15”政务公开日、食品安全宣传月、企业走访、专项工作检查等时机,对群众和企业发放宣传单。
2、协调各分县局对辖区企业及群众进行集中培训讲座,提升自身识别和防范能力。
3、与市公安局网警部门建立网络舆情监测机制,随时掌控来自社会各方面有关食品领域的负面舆情,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12月25日前公安明山分局康永平
结合区农业农村局职责,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12月25日前区农业农村局杨世红
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和“5.20”中国学生营养日等开展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活动。12月25日前区卫健局赵鹏宇
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2、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加强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理性消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第一时间权威发声,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加大食品安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力度,做好重大突发舆情处置,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社会共治。通过通过媒体报道,食品安全宣传月、食品安全大讲堂活动等活动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宣传展板,现场讲解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通过畅通投诉举报电话,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不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社会共治。12月25日前区市场监管局祁春林
根据区食安委统一部署,利用每年的10月16日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活动。12月25日前区发改局张照健
1、配合市林草局进行种植技术指导。邀请了相关林业专家多次次深入到林地,与林农面对面讲解林产品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和安全用药知识,刺五加、山参和木耳等林产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当前主要管理技术进行现场指导培训。
2、做好主题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展板宣传、资料发放、知识问答等方式向市民普及了食用林产品安全相关知识。
3、协调相关产业人员参加林产品标准质量安全培训班。
12月25日前区林草局林明儒
1、在6月的科技周和9月的全国科普日活动中,制作展板、挂图、宣传册等相关科普作品在活动现场展示和发放,在大众中广为普及宣传食品安全常识。
2、配合市科协在全市各科普学校和科普e站利用“科普中国”平台进行线上线下在百姓中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
3、积极参与区食安办组织的相关活动,切实做到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取得实效。
12月25日前区科技局
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3、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制定《本溪市明山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组织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10月23日前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铁成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食品安全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将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市年度普法工作要点。4月30日前区司法局周璐璐
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1、开展风险监测和标准宣贯专项行动。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中有害物质、环境污染物、食品相关产品等风险监测, 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制度及工作机制,健全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提升风险监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年内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采样方案,修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制度及工作机制。12月25日前区卫健局赵鹏宇
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相关工作,结合农业农村局职责制定农产品检测计划,按照市农业农村局要求完成省、市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12月25日前区农业农村局杨世红
根据本溪市食品相关产品风险监测计划,按照市市场局要求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制度和机制。12月25日前区市场监管局祁春林
根据《辽宁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意见》(辽粮发[201996号)、《辽宁省粮油仓储企业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工作规范》(辽粮发[2019997号)和《本溪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配合市发改委定期对市级储备粮质量、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储粮安全生产安全等相关培训,确保我市粮食安全。12月25日前区发改局张照健
2、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专项行动。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按国家部署持续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产品,淘汰高风险产品,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遏制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和重金属污染区耕地风险管控与修复,重度污染区域要加快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试点。实施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推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模式,减少使用抗菌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兽用抗菌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兽药残留和动物细菌耐药问题得到有效控制。12月25日前区农业农村局杨世红
1、结合本溪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小组与我区政府签订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全市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将我区受污染耕地划分为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两类任务,并将划分指标分解到相关行政村。
2、根据指标分解情况,配合区农业农村局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                            
12月25日前区环保局 王青
按照本溪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方案,加大对食用农产品抽检力度,重点对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等项目进行检验。12月25日前区市场监管局祁春林
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3、开展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专项行动。 落实市市场局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重点经销商相关监管制度规范,提高源头控制水平,督促经营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批发业务的企业要建立并落实销售记录制度。开展婴幼儿乳粉提升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12月25日前区市场监管局祁春林
4、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鼓励实行学校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推动校园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信息公开、校领导陪餐、食堂食品原料公开招标和定点采购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校园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行为,严厉打击校园及其周边超市、食杂店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未实现“明厨亮灶”的校园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1、制定工作方案,对校园食品安全专项守护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2、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春季疫情允许开学、秋季开学全覆盖监督检查。
3、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集体配餐单位食品安全公开承诺率100%,自查率100%,关键岗位规范化比例达70%以上。
12月25日前区市场监管局祁春林
1、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现已全部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了党政一把手为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组织管理机构,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2、进一步加强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坚持每年两次的学校食品卫生为重点的学校卫生工作专项检查,同时要求中小学每年开展两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自查和自改,写出总结材料,上报市教育局。
4、进一步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查校园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行为是否符合标准,食品添加剂是否验收了,是否建立了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有标签,标签是否标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将在下学期逐步建立区域性的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机制,以进一步规划全市中小学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
12月25日前区教育局李骝
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5、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全面清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山寨假冒、虚假标识、以次充好、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1、制定本溪市明山区市场监管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持续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开展专项整治检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加大对制售“三无”食品、山寨假冒、虚假标识、以次充好、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2月25日前区市场监管局祁春林
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做好相关工作,结合农业农村局职责,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提升农村消费者得防范意识。12月25日前区农业农村局杨世红
1、组织派出所专兼职民警对辖区农村群众发放宣传单,主动获取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2、会同相关行政部门开展对农村商店、批发点、农贸市场等场所的检查和暗访,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
3、加强同阿里巴巴、京东商城、饿了吗等企业合作,获取更多食品领域违法线索。
12月25日前公安明山分局康永平
6、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明厨亮灶”覆盖面,实施“明厨亮灶”+互联网监管,进一步提升智慧监管和社会共治水平,让消费者吃得更加放心,持续降低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生率。坚持“以网管网”,全面落实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及入网商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促进网络餐饮规范有序健康发展。1、对餐饮质量提升行动进行工作部署,开展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
2、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达100%,规模以上社会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得到提升。
3、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集体配餐单位、规模以上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关键岗位规范化比例达70%以上。
4、配合市市场局对美团、饿了么进行约谈,明确第三方平台责任。
5、配合市市场局开展食安封签活动。
12月25日前区市场监管局祁春林
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7、开展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大力整治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查处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行为,重点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科普宣传,将保健食品“五进”宣传延伸到旅游景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重点防范老年人消费误区。加大保健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1、制定保健食品行业清理专项整治方案,大力开展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保健食品大案件的办理和曝光力度,严惩制售假劣、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违规行为。
2、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五进”活动。
12月25日前区市场监管局祁春林
组织民警、特情重点查处通过免费体检、举办讲座、旅游、义诊等形式销售保健品行为及通过网络销售、有奖促销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品行为和保健品广告违法行为。12月25日前公安明山分局康永平
严格直销行业市场准入,配合相关部门查处保健品直销行为。12月25日前区商务局李肃
1、按照市广播电视局的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配合上级部门将有关开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文件转发广播电视台,督导广播电视台开展自查自纠,杜绝出现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行为。
2、根据全市工作的总体部署,汇总广播电视台开展相关工作情况。
12月25日前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孙晓南
8、开展“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行动。区财政局、区发改委牵头加强粮食质量监督检查,督促粮食企业严守收储和出库关。健全为农户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粮食产后烘干储存销售服务体系。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由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12月25日前区财政局孟燕
根据国家、省、市安排,对辖区内粮食企业的粮食质量专项检查;秋粮收购、政策性粮食轮换出库和政策性粮食定向销售期间,对辖区内的粮食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保证粮食收储和出库关。12月25日前区发改局张照健
依托辖区内粮库农户提供专业化社会化粮食产后烘干储存销售服务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粮食产量情况,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粮食烘干加工行业,作为适当补充。
12月25日前区政府姜浩
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9、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专项行动。 本溪海关牵头强化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将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纳入海关信用管理体系,实施差别化监管,开展科学有效的进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控,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违法行为。 会同本溪海关、市打私办建立工作联系,完善工作机制,在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进一步形成合力。12月25日前公安明山分局康永平
协助市商务局、本溪海关、市打私办对通过跨境电商进口的食品安全的检查,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12月25日前区商务局李肃
10、开展“双安双创”示范引领专项行动。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双安双创”示范引领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助推“双安双创”示范活动,发挥地方党委和政府积极性,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媒体分阶段、分重点宣传食品安全工作成果,为我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营造良好的氛围。长期推进区政府食安委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以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契机,大力推动我区食品安全建设年阶段性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活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长期推进区委、区政府